寒风四起,细雨迷离,因为这起交通事故使这个寒冷的冬天更加冰冷。伤者唐运强,自2017年1月29号被湘潭县卫计局管理下的石潭中心卫生院的120胡乱开车,撞伤成重伤,当场昏迷,经湘潭市中心医院和湘雅附二医院的医生抢救和康复,慢慢有所恢复,但依然是伤情严重,还是属于吃喝拉撒都需要别人照顾,康复之路,长路漫漫,为了照顾伤者,伤者一家放弃了所有的工作和生活来源,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使伤者一家从一个幸福安康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自从2017年农历新年正月初二,伤者一家就没有离开过医院,伤者家里三人日夜不离的轮流照顾伤者,这样的生活已经十一个月零8天,这样的日子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还将持续。为此伤者老婆已经顶不住多重的压力已经快变精神病人了,伤者的儿子为了照顾父亲已经一年没有去上班了,家里还有两个不到三岁的孩子还需抚养,但是为了父亲放弃了工作,估计也快变精神病人了,伤者还有两个80岁的父母还需赡养,这个家已经摇摇欲坠,几近倒塌。
希望湘潭县卫计局及下属单位石潭镇中心卫生院勇于担当责任,不要通过各种方式和关系来影响法律的公正性来逃避责任。湘潭县人民法院能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网友:
您好!2017年1月29日晚上19点40分左右,湘潭县石潭中心卫生院救护车在出诊过程中发生车祸,撞伤一名行人,伤者唐运强,男,54岁,石潭白托人。车祸发生后立即将伤者送至湘潭市中心医院icu病房治疗,由于伤情较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在此期间,石潭中心卫生院一直积极配合医院救治,承担了主体责任,在中心医院所有医疗费用全部由石潭中心卫生院垫付。
2017年4月份时,家属已做医疗鉴定,鉴定为一级伤残。2017年5月8日应家属要求将伤者转湘雅二医院康复科进行住院治疗,并承诺2个月后无明显好转再转回湘潭治疗,在湘雅二医院的治疗费和护理费都由石潭中心卫生院转账支付,目前伤者在湘雅已住院7个月,支付治疗费用约40余万元,病情暂无明显好转,院方建议家属将伤者转回湘潭治疗,家属未同意。
2017年7月6日家属将石潭中心卫生院、保险公司、该院救护车司机诉讼至湘潭县人民法院,10月16日湘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认为:诉讼中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原告唐运强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本案需待原告伤后一年再行鉴定,因此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12月22日石潭中心卫生院与原告方进行协商,因诉求较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只能等待法院的裁定。
在车祸事故发生后,石潭中心卫生院一直积极主动配合,从未推诿,主动承担责任。以上所做希望能得到家属的理解,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此事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
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18日
2018-01-10 14:5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