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湘潭县领导:
我叫唐应元,今年五十二岁,系本县锦石乡枫树村枫树组村民。妻子患有智力障碍,已离家出走。儿子唐智豪今年十三岁,现辍学在家。因长期缺乏母爱,性格比较内向。我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原本可以去我兄长家安享晚年,可是她义无反顾地承担了照顾孙子的责任。
我一直患有肾结石病,因家里太困难,平常疼痛难忍时也只能在本地诊所吃药打针,不敢去大医院检查。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 2013年,肾结石病突然发作,已严重威胁到生命。我的哥哥嫂子忙把我送往县中医院急救,才挽回生命。在住了半个月院后又卧床数月,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了近一万元债务。为了还债,我只得再次外出打工。
在外出打工期间,2016年,孩子上七年级下学期的一天,我突然接到在湘潭县八中寄宿读书孩子的电话,说自己生病了。当时,刚开学两周。我只好请假去接他去当地镇医院治疗。当地镇医院治疗无效,便带他到县人民医院治疗,治疗数月,共花去一万多元钱,全是亲朋好友东拼西凑的。在生病住院期间,没有学校老师的关心慰问,没有同学的问候,长时间请假治疗,拉下的课程太多,孩子已然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并且再跟不上班。可是按照规定,学生不能留级。无奈,我只好将孩子转入离家较近的碧泉中学读走读,交了一千多元学费。孩子因为学习跟不上班,上了两个月学后,便辍学了。孩子在县八中读七年级下学期只读了两周书,共缴了两千多元学费,离校时学校只退还了一千元,且还扣除了300元的校服,我不善言辞,但还是认为不合理。
孩子辍学后,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还迷上了手机和游戏,并已成瘾,越陷越深,更可怕的是,他多次威胁我给他牵网线,否则就自残,让我欲哭无泪,又无可奈何。我本一文盲,不知怎样正确教育孩子,现在又缺乏学校教育,不知以后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
在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今天,我的孩子仅读了七年级就辍学了。更加难堪的是,由于此前已交了数千元学费,现在我已无力负担孩子的学费。恳请政府和教育局网开一面,准许让我的孩子留级,从七年级开始,享受特困生全免学费和生活费的待遇。
我本人年龄越来越大,身体状况越来越差,需长期服药,已基本失去劳动能力,目前全家两百多元的低保很难维持正常的生活,请求民政部门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调高低保标准。
最后,望各级部门领导实地调查,解决我的实际困难为盼。
唐应元
2017年5月2日星期二
您好!
关于您诉求低保提高标准的事项,锦石乡民社办工作人员已对您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请您到锦石乡民社办提出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尽快将申请递交至锦石乡民社办,届时我局将会及时为您办理。
湘潭县民政局
2017年05月09日
2017-05-02 09:5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