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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六旬老人被年轻男人拿刀砍杀,政府无视

2018-9-20 5:57:33发布36次查看
六旬留守老人遭邻居砍伤脚筋,镇政府包庇凶手致其仍逍遥法外
泣血恳请社会各界、媒体人士帮助我扩散伸冤。
我叫肖礼玉,是邵东县流泽镇豹子庵村一组村民,今年63岁,我老伴65岁,儿女都在外打工,常年是我和老伴带着孙子在家务农,与世无争。但是,我的隔壁邻居曾祥生见我夫妻年迈,常年欺压我们,尤其是最近发生的事情让我们一家痛不欲生,我申冤无门甚至想了却残生。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的房屋位于一座山的山脚下,房屋建于1976年,是老房屋,每次下雨时,山上有一股水从我家右侧约八米处流下,因为距离我家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从未对我房屋造成威胁。但是,从去年开始,曾祥生在我家右侧约四米处新开屋场地建房。在曾祥生打屋基脚时,曾祥生就用挖土机将山上流水的水道挖断,并将水道改到经过我屋右侧的晒谷坪流下。今年春天,我们家乡下了几场雨后,雨水将我家右侧的场地全部浸塌开裂、地面下沉约两尺,直接威胁到我家房屋的安全。
为了我家房屋的安全,我将曾祥生改的水道用土填平。今年4月30日下午三点左右,曾祥生挖开我用土填的水道,我老伴见状,想要阻止他再次把水道挖通,曾祥生走过来就打了我老伴一巴掌,然后把我老伴推倒在地,用脚踢我老伴,又用手扳我老伴的手指,致使我老伴的手指几天都不能合拢、连筷子都抓不住。我见曾祥生打我老伴,就上去扯,曾祥生把我也打倒在地,还将我从山上拖到山下打,并用屠刀砍伤我的右小腿,我孙子见我们两老人挨打,就喊“不要打我爹爹奶奶,他们都60多岁了”,曾祥生将我孙子也推倒在地,还用手打了我孙子,我孙子被打哭了。
曾祥生打伤我们后,经医生鉴定,我的伤已构成轻微伤,我全身多处青紫、右膝髌下韧带损伤,在邵东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天,至今我的右腿还疼。事情发生后,我们报了警,但是,镇政府的人都包庇他,都反过来说我们不对,直到现在,砍人者没有付一分钱的医药费,更不用说赔偿,且曾祥生态度还十分嚣张,扬言要将我屋右侧的路铲掉,不准我们家人经过,而且见一次打一次。
都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的政府官员怎么就不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呢?对方都动刀砍人了,我们很弱,都是留守在家的孤老头子,没有任何背景,不及曾祥生有钱,不能给他们送红包,难道我们这样的弱老百姓就只能等死吗?求社会各界给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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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网贴《邵东六旬老人被年轻男人拿到砍杀,政府无视》的回复2016年4月30日14时许,流泽派出所接到报警,豹子庵村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流泽派出所民警彭新金等立即出警并展开调查。
经查:2016年4月30日14时许,邵东县流泽镇豹子庵村村民曾祥新与肖礼玉家因为房屋排水沟问题在曾祥新房屋后侧陡坡上发生争执,随后双方发生冲突,曾祥新将肖礼玉夫妇推到,民警到场后,考虑到肖礼玉夫妇都为老人,要其先到医院检查治疗,再到派出所进行调查,肖礼玉夫妇同意先去医院治疗之后再到派出所处理。派出所离开后,肖礼玉没有到医院进行治疗,而是跑到曾祥新家进行漫骂,双方再次发生激烈冲突,肖礼玉被砍伤,派出所民警再次出警,民警为受伤者肖礼玉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并让肖礼玉先到医院进行治疗,经过调查,邵东县公安局于2016年5月4日将该案受理为行政案件,同日决定依法对嫌疑人曾祥新(男,1971年12月8日出生,户籍地新邵县严塘镇阳水村1组36号,现住邵东县流泽镇豹子庵村)执行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后续工作:2016年5月13日,经昭阳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肖礼玉的伤情为轻微伤,已给予违法嫌疑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的处罚,曾祥新拘留期满后,流泽镇司法所、派出所邀豹子庵村干部和当事双方就水沟排水和医疗费用等问题进行了调解,但因费用差距很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未果。遂告知其就该案涉及民事部分应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关于对《邵东六旬老人被年轻男人拿到砍杀,政府无视》网贴的
一、纠纷过程
2016年4月30日14时许,曾祥新与肖礼玉因房子排水沟问题在曾祥新房子后侧陡坡上发生争执,曾祥新将申双桥、肖礼玉推倒在地上,15时许,肖礼玉到曾祥新家骂曾祥新,曾祥新从家中拿出一把尖刀在肖礼玉右脚膝盖处砍了一刀,肖礼玉从地上捡了一个砖头将曾祥新家侧门玻璃砸烂。
二、处置经过
事发后,镇、村及派出所及时介入,到纠纷现场查看,并做了当事人的工作,流泽镇政府成立了专门工作组,片长、司法所所长及驻村干部、村干部参加,肖礼玉的伤情经邵阳市昭阳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邵东县公安局决定对曾祥新行政拘留十五日(2016年5月4日至5月19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已执行到位。2016年6月7日,工作组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场方有政府代表、司法所、大塘村委会(豹子庵村合并入大塘村)、双方当事人及家属方,共二十余人。此次调解中,流泽镇司法所综合各方意见,对肖礼玉方提出的侵权、受伤赔偿及曾祥新屋后排水问题提出调解建议:
1、曾祥新屋后山水在曾祥新屋右头方向排出,排水沟在现在申双桥(肖礼玉丈夫)通行的马路上靠曾祥新石坎边放涵管排出。马路涵管工程若由曾祥新安装,由申双桥出资人民币壹仟元整;马路涵管工程若由申双桥安装,由曾祥新出资人民币壹仟元整。
2、原申双桥修马路占用曾祥新、彭长云家山林土地,没有出资补偿过,根据既成事实及方便申双桥一家出行原则,曾祥新、彭长云不得以此为由毁坏申双桥出马路,要永远保持畅通,允许申双桥家出行。
3、曾祥新伤害肖礼玉,已依法治安拘留十五天,本次调解责令曾祥新一次性补偿肖礼玉壹仟元整。
以上调解建议曾祥新方表示同意,肖礼玉方不同意,因双方当事人达不成一致,本次调解失败,工作组当场要求不得再次发生冲突,必须通过走法律程序的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2016-06-21 18: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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