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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政府单位领导吃电脑公司回扣现象严重

2018-9-20 5:16:51发布167次查看
新化县政府单位领导,巧立名目,本来可以用的电脑设备和机房等软硬件以升级改造为名,动不动就是十几万到几十万的电脑设备采购,从中得到电脑公司的大额回扣!在梅苑开发区的大部分政府单位都存在这种现象,还有的用空头发票,虚购实际上不存在的办公开支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新化电脑公司的老板在聊天,说接一个政府的单就赚了十几万,几十万之多,从中可以看出新化县政府单位在采购电脑设备当中存在非常大的漏洞,领导和电脑公司故意虚报高价,给国家的财政资金造成很大损失,肥了领导个人和电脑公司的腰包!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严查新化政府部门的电脑设备采购,防止国家财政资金大量流失,让钱真正花在穷苦的老百姓身上和民生工程上!
不要说别的,就查新化高档小区有不少新化领导在那里买豪车豪宅就可想而知,家里装饰得比皇宫还豪华,国家就是被这些驻虫搞坏的,台上孔繁森,台下王宝森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习总吼,反腐狠……这丝毫不影响新化官老爷们的腐败潇洒。不说什么豪宅豪车,以小见大,只要去县政府周边的几家土菜馆看看就知道,这些外观低调收费昂贵的土菜馆其实就是官老爷们的食堂!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转由我单位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采购程序,现答复如下:
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使用年限6年以上的,由单位提出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填写《新化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附购买时原始凭证复印件),经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局长和常务副县长签字同意,才能予以处置或报废。
各行政事业单位需新购、更换电脑或机房升级改造,首先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到政府采购部门填报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批准和财政局业务主管股室确定资金来源后,政府采购部门根据金额大小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再交由政府采购中心或中介机构组织实施。采购的办公用品经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把关后,凭政府采购审批单、政府采购合同、发票、单位验收单进行资金结算,最后由支付局审核拨付资金。根据新政办函[2014]84号文件,台式电脑价格一律控制在4000元/台以内。在整个审批、采购过程中,政府采购部门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的。
经调查了解,一次性采购10万元以上电脑设备的单位很少,我们也从未接到过吃电脑公司回扣现象的投诉。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验收工作是采购单位自身职责,除个别单位特别邀请参加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都不参与验收工作。所以,至于单位是否存在有虚购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情况,如有反映并经调查属实,必将从速从严查处。
感谢你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严格把关,加强监管,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阳光透明。
新化县财政局
2017-04-11 14: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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