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22时28分,在湖南郴州市燕泉北路三建公司门前的人行横道上发生一幕人间惨剧。行人谭祥秀在人行横道上被一辆飞速行驶的丰田越野车撞倒在地,而丧尽天良的司机不仅未停车进行救助,反而加大油门迅速逃离了事故现场。致使无辜行人谭祥秀未能获得及时的救助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丢下家中年愈8旬的父母和孩子撤手人寰。后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肇事逃逸的驾驶人王邱华在公安机关查到车主信息以及亲朋的督促下到案。
此案在湖南郴州市北湖区法院的判决下,无良司机王邱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且无任何的赔偿能力下仅获刑三年,而车主王长秀(矿老板)、王杰(郴州市美的装修公司老板)却在饮酒后将肇事车委托由实习期驾驶员王邱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委托人未被判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由肇事者承担赔偿,天理、法理何在?如此惨剧,肇事车主分文不赔,至今未与受害者家属见面,依旧在灯火酒绿逍遥自在的过着神仙般日子,道德良知何在?而受害者的亲人父母手捧叛决书欲哭无泪。一审法院的判决偏离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没有保护弱势群体。这样的判决书在如今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里有失公允,公理何在?难道普通百姓的生命真如同草芥般吗?难道当今的法律真的是有钱人的法律吗?难道就没有普通百姓说理的地方吗?试问苍天,公理何在????天理何在????反思此案,案件本身很清楚,只因钱权交易使案件从侦查阶段就按肇事车主的意思进行。法治中国,司法腐败何时休。
受害者家属:谷彬
2016年9月1日
刑法打错了,是美奂装修公司老板王杰。请各位爱心人士转发关注。
打错了,是郴州美奂装修公司王杰,请爱心人士帮忙转发,给我们一个公道。
这种事情天理何在?让我们怎么解读这个悲伤的故事?肇事司机撞死人逃逸了才三年?我的驾照白学了。法律不再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么?
丧尽天良。这就是所谓的法制社会吗。
天理何在
偏袒过于明显这还是中级人民法院?
真人真事,为什么没有人承担责任?敷衍、权钱交易法制中国不应该是这些有钱有势,贪官污吏的中国顶起来。
一条人命,就只值短短的三年吗?是人民的法院还是金钱的法院?期待一个公正的判决,让逝者能够安息!也愿看到这条消息的人能够积极传递下去,让身边不再发生这种现象。
二、哪些人承担交通事故连带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二)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2016-09-01 20:1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