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关于移民局的回复我希望有关领导能查下存档看看1998年一2006年实行移民直补其间结婚生子的有不有享有权。如别人没有只有原来土生土长的人才能享受直补的话我也无话可说,请有关领导查看了再告诉我情况好吗?(本人简介:向秀文,1998年结婚上户洪家关镇回龙村2006年以前有了一子一女,)联系电话:15348495036
向秀文同志: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局会同回龙村委会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1991年修建贺龙电站时,你岳父王德宇家属于搬迁户,当时全家一共5口人,分别是王德宇(你岳父)、邓卫香(你岳母)和儿子王远兵、五女儿王晓春、六女儿王华,此五人属于贺龙水库移民。移民搬迁前,你岳父的大女儿王金秀、二女儿王金娥、三女儿王金玉、四女儿王金凤均已出嫁。
2、1998年,王德宇的四女儿王晓春与你结婚。你本人是陈家河镇仓关峪村人,不是水库移民。根据移民搬迁安置政策,县里对库区入赘(俗称招郎)有明确规定,即无儿户才可入赘,且不管有几个女儿,只认定一个女儿入赘。你岳父有1个儿子,不符合入赘条件,因此,王晓春和你结婚,属于出嫁。
3、2006年落实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时,你岳父家原有的人口中除其子(大学毕业已参加工作)外,其余4人均纳入了后扶(直补)范围,包括你老婆王晓春。
4、根据《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通知》(湘移发【2007】2号)文件规定,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纳入扶持范围不含已出嫁或入赘到非农村移民户的原迁移民的后代。因此,你及你和王晓春的两个子女不能纳入。
5、2006年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申报登记时,经过“户主签字→村、组审核→乡镇审核→县移民局审核”程序,并通过了三榜公示,你老婆作为出嫁女一人申报并审核通过。
6、根据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移民生活确有困难的,可实行救助。由本人申请,经村、乡(镇)审核后报县移民局,按有关政策救助。
特此回复。
桑植县移民开发局
2018年元月11日
2018-01-06 22:2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