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举报反映双凤乡党委书记金莹的
违法问题
尊敬的县、市、省检察院、纪委领导:
我们是双凤乡各村村民代表刘先智、李小刚(身份证号:43052119600904****)、李功友(身份证号:430521195907274****)、彭美友(身份证号:43052119540224****)、罗连元(身份证号:43052119520122****)、李桂连(身份证号:43052119671020**** )等42名代表,集中反映双凤乡党委以金莹为首的置党纪国法而不顾,肆意鱼肉村民,包庇地方村霸和工程老板。为适合自己的“口味”的带病人选,推进工程项目不经公开承包,循私舞弊,由亲朋好友承包,造成工程“豆腐渣”,对国家经经济上受到损失,有损形象,数百万资金毁于一旦,去向不明,请上级领导查处。
一、简双路的改造总长不到7.5公里,本应将路面破烂不堪的应进行翻新,宽度应按国家的标准予以加宽才对。国家投入数百万的资金,路质何等差也。既然是通过省质检部门验收的,群众能用肉眼看到的都能验收通过。这不是投机取巧吗? (照片附后)这个责任,党委书记有重大嫌疑,因为工程老板是党委喊来的亲朋好友,是他们定的,出现问题就没有责任了吗?请上级领导给予查处。
二、第一期的危房改造安置房存在问题更为突出
1、不做细致的调查研究,当砌的不砌,不需要砌的砌之。
2、人口以少报多,乡村合伙套取国家资金,群众举报才改下来,全乡236户改造危房建筑户,究竟多少人口,群众是个未知数。因没有公平、从未有公开张榜公布过,下拨资金也不清楚,账务从不公开,大部分都是有关系的才能享有,造成民怨极大。
3、由于乡党委循私舞弊,说承包要有建筑公司资质证书才能承包,有了冒名顶替的师傅证书就可以了,但党委包的人却是就职和叫来亲朋好友来承包,抽出提成110元/平方米转包他人(当二老板),也只有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豆腐渣。(证据附后)。
基脚不放钢筋,料木不达标,泥浆不混灰等,造成断墙,瓦沉压,粉墙脱沙(证据附后)。这不是乡的责任吗?
三、双凤乡离县城30公里左右,乡干部大部分时间没有在乡过夜,值班总是车来车去,小康水平,经济富裕了,不怪也?中央明确八项规定,党的干部不能搞特殊,但是上级给乡配备了一车公务车下乡办事走访租了车,一共租了五年。开会出差补车费,为何政府还为私出钱租一台公私不分的私家车,专门接送金莹公私备用,一人独占一台车,其他干部不座也,因知今后要担责。这与贪污公款有何区别,难道不要追究吗?
四、破坏选举法,包庇地方村霸,哥们、爱将等信徒推进村级领导班子,将达到自己的“口味”目的的人选不顾民意,一意孤行,造成双凤乡村级换届选举一塘浑水,党的政策一贯主张以正压歪,但双凤乡党委书记金莹他主张的以歪压正,使党员、群众混淆不清,摸不清头脑。桐江源村就是其中一例,当然还有些村也是一样的情况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双凤乡前几届党委领导,根本不象这样做人,选举工作等任何处事都处于平安稳定,党群关系非常密切,深受党群爱戴。他呢?综上所述,做为党政一把手是这么做,这样做对吗?
一目了然,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我们认为双凤乡要平稳和谐发展,村民能安心过上好日子,一定要使用正直、无私心,有担当、有责任、有能力的乡、村父母官。特别是乡领导怎样与群众打成一片,与党员拧成一股绳,去掉私心和报复心,这才是一个好干部,我们所反映的问题事项,再次恳请上级检察部门给予公平、公正、严格切实调查,村民正当合理诉求,应得到处理答复。
此致
敬礼
2017年6月
2017-06-29 16:3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