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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交警队副队长欧建军无故行凶打人

2018-9-20 1:15:20发布32次查看
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9点左右我去交警队处理车子违章时,欧建军召唤8名协警一起突然把我围起来,就是一顿乱打,造成我全身多处皮外伤及余青,全身都脏了,欧建军还造谣以我袭警为由把我送到城关派出所要求派出所拘留我,还好城关派出所秉公执法查出没有袭警的行为,到凌晨1点左右把我放了。欧建军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永兴公安的声誉,以身上穿了警服就这么嚣张,为所欲为。望永兴相关领导及时纠正这种歪门人士败坏永兴公安的名誉。
现我队就该事件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事件经过:
2016年05月19日19时00分,永兴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全国的统一查处酒驾行动。20时许,我队执勤民警李松、欧建军等人在永兴县人民东路“天御足道”路段进行执勤时,拦截了一辆牌号为湘lqa158的小型轿车,执勤民警要求湘lqa158小型轿车驾驶人曾林平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人曾林平不能出示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合法手续而且拒绝配合工作,且语言攻击并推搡执勤民警。我队执勤民警依法开据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其所驾驶的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曾林平次日带驾驶证及行驶证来交警大队处理。
2016年05月20日9时许,驾驶人曾林平来到交警队后,我队民警口头传唤其去派出所调查辱骂推搡执勤工作人员一事。曾林平极其不配合,在多次做其解释工作无果的情况下,我队民警才依法将曾林平强制传唤,在强制传唤的过程中,曾林平大喊大叫说:“说警察打人”想煽动周边群众起哄,并多次语言威胁我队执法民警,称:“我知道你家住在哪里”等类似语言。在执法中,他极力想跳脱、逃避公安机关的调查才有了肢体接触。我队执法民警没有动手殴打曾林平,有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为证。
二、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警察干什么都是合法的,当事人一般是没交超载年费
管制拘留依法严惩
2016-05-28 12: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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