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样的政策两种待遇
株洲市民政局:
我们是边防五师13、14、炮团和师直单位1986年至1989年服役的退伍军人,曾在中越边界戍边卫国3年。今年来,我们分别向所在的县区民政部门提出了“享受参战待遇”的申请。我们提出的理由有两点,一是边防五师是中央军委认定的参战部队,二是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攸县等县区同期入伍的部分战友享受了参战补助。可是,在我们万般苦等之下,市县民政部门以我们的档案没有参战记录、入伍时间不对为由拒绝了我们的申请。面对民政部门的答复,我们请问株洲市民政局:为什么我们同期入伍的战友有的能够享受参展待遇?难道他们的档案里面就一定有参战记录?据说有的市区是为了维稳才解决战友的参战待遇,难道享受这项政策非得要我们多次上访才能解决?我们不解的是,面对一样的政策,我们这些退伍老兵怎么会是两种待遇?以上问题,请株洲市民政局给予正面答复。否则,我们将继续质问下去,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株洲市县区部分边防五师参战退伍老兵
2014年9月
株洲“双拥城市”不晓得是怎么来的
以上问题,请株洲市民政局给予正面答复
民政局就是个只会说说而已,指望不上,主要看株洲市市领导的重视
我们要我们的荣誉,钱是小事,希望地方民政部门有所作为
2014-09-26 17:1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