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法院对曾义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枉法审判执行,湘潭市中级法院对原审案件的判决已撤销而湘潭县法院至今不改正,致曾义军倾家荡产,有家不能归,谁来管一管湘潭县人民法院。
枉法审理执行的事实为如下37条:
结案通知书,因原案件是拍卖房屋价款结付赵勇刚,故2017年湘0321执恢67号,并无结果,法院造假,严重违法。
世界这么大诚信在哪里
我拿什么来信任你,我的人民法官,害得当事人全家有家不能归,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室内财物抢劫一空,法官面对自己所作所为甚至是犯罪(徇私枉法,强迫交易罪)毫无任何愧疚之心和最起码的担当,而是选择了回避,这哪是一个人民法官的作为?那是一个人们公仆的作为?无道之人何以为道,作为守卫法律底线公平公正的人民法官,原湘潭县法院法官,现湘潭市雨湖区法院法官“向海洋”如何能够成为人民群众的守护神,如何能够成为百姓的依靠,对如此法官不查,不办,不纠真是天理难容,也许我们可以谴责在一个文明社会中出现如此伤天害理的法官,但是在指望法官道德自觉和法律法规对社会秩序的规制之间,必然是寄望于法律法规、法官的诚信于人,因此,法律法规法官是文明的产物,是保证公平正义的化身。与此匹配的有关部门(湘潭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朱玉虎、王奎、刘健)就是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房产价格评估)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我们全家的悲剧只是这个时代的一个符号,要怪只能怪正义来得太迟,如果不是这个社会执法者犯法,我们全家何至于有家不能归,而保证司法正义,维护市场正义,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吗?我们更能够做的是确保正义的阳光打在每一个人身上,而且不要让正义随便迟到,是确保诚信如同阳光空气一样无处不在,让追求幸福生活的人们不再受欺凌,世界这么大,诚信在哪里。
还我房屋
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是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违背中央的大政方针,搞“独立王国”,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胡作非为,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权力作为私器牟取私利。满足私欲,如果领导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众遵守法律?上行下效嘛!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从我本人做起”、“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一旦犯事,什么都没了,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一亡。
金钱、自己的身体、家人的性命谁重要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对老百姓负责的事情就是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责,它有太多的疑点线索就这样密密麻麻摆在公众面前,看得人心里滴血,世道不公,祸乱既起,法官莫成为祸乱的根源,你们应该安定社会,而不是露出你们的獠牙,反咬你的衣食父母的豺狼。就是国家法制监督还不到位,还有很多在滥用公权力,还有人想用公权力把事情捂住,我们要的不是虚假光环下的正能,要的是人民生活中的现实,人民监督执法部门公平正义执法,合理执法,是我们人的义务。法官更要以守卫公平正义为天职,生命对一个,一个家庭,一个父亲,一个妻子,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审判的法官试问你当初就是这么轻易判决,以后你要怎么去承担良心的谴责,痛心惋惜,写到这我的泪已经止不住夺眶而出,愿这个社会的弱者坚强。
没有权利的制约,现在法官同黑社会有何分别,他们只为权贵办事,人命财产无小事,在这个权力任性与人性任性的社会,要求彻查真相,对滥用权力的人采取法律行动,必须一查到底,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还理之尊严,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一个美好的社会是应该有爱和温暖的,无论怎样的矛盾都会因为有爱有温暖而化解,给人民一个公道,还人民一份清白,难道就这样枉法判决,法律何在,公正何在,有钱不能任性,有权不能任性,有枪不能任性,甚至有理也不能任性,这才叫法治。
世界难民日 我们想要回家
6月20日是世界难民日
这就是原湘潭县人民法院法官向海洋(现在湘潭市雨湖法院任职)人为制造人间悲剧、不依法执法违法乱纪,向海洋法官给我家带来无比痛苦和悲伤,使我家有家被法官向海洋变成有家不能归,到处流离失所,一个好好的家园支离破碎了,让世界的人看看是法官惹的祸害!作恶的人对任何事都是冷漠而自私的。在法治日昌的背景下,其荒诞之处则真的是令人震惊,那将是对法治的极大的破坏,也是对高利贷犯罪的极大纵容,更是对公共利益的极大漠视。正因为如此,事件调查必须围绕执法者自身,不放过任何无法自圆其说的疑点。似乎并不是一桩多么疑难的案件,这让人对法官的判决感到不解。所谓无利不起早,法官为何要趟这一趟浑水呢?
上述蹊跷之处,也足公共舆论疑惑所在,更应当是彻查此案的关键。而归结起来,就是需要重点梳理案件判决过程中执法权是否依法运作,办案人员有无渎职滥用职权的情形。如果执法公权在本案中是清白的,就请拿出事实证据回应公众的知情权诉求,通过合乎逻辑的解释消除公众的怀疑,以挽回执法公信力。在还原真相的基础上,同时也要让案件重新进入正轨,对涉嫌高利贷犯罪的嫌疑人启动司法程序,对受害人的房屋回转进行司法补救。
一定要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努力解民忧,办实事,官再大大不过法理。权再重重不过民心,反腐没有所谓的天花板,无论任何人小管位有多高,权有多人,只要违法乱纪。一样要严惩不贷。通过法院机关依法纠正错案,不断为孩子伸张正义,为法律伸张正义,为尊严伸张正义。
写的是什么内容,看了半天没看懂,有事说事,说重点
2017-07-07 12:2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