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慈利县杉木桥镇沅峪村四百亩山林变成光秃山

2018-9-19 23:02:12发布61次查看
我是慈利县杉木桥镇沅峪村的一个村民。我想反映的是我们村里四百亩山林被原来村支书吴若辉伙同镇林管站私自买给了一个私人老板,合同是10万30年。更可恶是吴若辉私吞了那笔买山资金。现如今四百亩松树林被私人老板砍伐的一根树苗都没有了!这群败家子啊!!所有的沅峪村村民只有叹气的份啊!还有没有王法啊?山下面还住着几百号村民了,日后发生泥石流怎么办呢? 谁来负责,谁来买单啊?恳请上面领导来彻查!给1500沅峪村民一个交代!
400亩山林只卖10万块,还是30年,其中猫腻可想而知;不知道当时有没招标,有没公示;现在老百姓觉醒了是好事,恳请相关领导能给老百姓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全村老百姓都在期待
  经查,为村集体山开发,村支两委会及党员组长会进行过专题研究,因签订了山林租赁的有关合同,承包人并已按照合同履行了有关责任。现正进行林地综合开发。群众对此意见不是非常大。
怎么叫私自卖呢,整个沅峪村人在家的都知道啊,政府也解释了,还在那儿胡搅蛮缠。居心叵测
  网友“还我青山”:
你于2014年8月31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所发《慈利县杉木桥镇沅峪村四百亩山林变成光秃山》一帖,我局已收悉,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杉木桥镇沅峪村杨家界林场的综合开发,经过该村村支两委会及党员组长会专题研究同意。 2008年3月,经双方协商,沅峪村与吴辉签订了山林租赁合同,杨家界林场的林权被依法流转给吴辉,流转期限30年,流转价格10万元,流转面积400亩,承包人吴辉也已按照合同履行了有关责任。2009年7月11日,吴辉持林权证和林木采伐申请报告,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采伐证号:4308212008000649,采伐数量270立方米,其中松木247立方米,杉木23立方米)后,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树种、数量、采伐范围、采伐时间等要求实施了采伐施工,当地镇林业站按照要求对采伐过程实施了监督,所以,该林场的采伐属于依法采伐。
据调查,在杨家界林场山林流转、林木采伐、更新造林过程中,杉木桥镇林业站均依法办理了各项手续、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参与其中谋取私利,所以不存在村支书伙同镇林业站私自卖了山林的问题。
按照《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为防止水土流失,采伐林木后的当年或者次年必须进行伐后更新造林。经调查核实,该林场已经在采伐区域进行了迹地更新造林,已营造经济林110亩,栽植银杏2000株。
杉木桥镇沅峪村杨家界林场的林木采伐,伐前依法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伐后也及时采取措施,对采伐迹地进行了更新造林,整个过程没有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属于合法采伐。
慈利县林业局
2014年9月25日
2014-08-31 11:23:51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