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叫陈安树,精神病人,整个麻溪铺人都知道。1989年从辰溪县船溪乡嫁到麻溪铺镇大坪村。1995年爸爸去世了,妈妈改嫁到麻溪铺镇上,但是在2008年养父又去世了,从此家就散了。妈妈从2008年到现在都是在镇上流浪,因为没有地方住,一年四季要么睡在别人的屋檐角下,要么睡在桥洞下面,要么睡在公用厕所里面。虽然我已经出嫁,但我嫁的婆家也是很贫困,兄弟三人,只有2间平房,我和小孩爸爸及小孩子4个人至今只能住在一间平房里面。 今年3月份,辰溪县派出所到我外婆家调查,发现我妈妈的户口还在原籍,但人却在麻溪铺,让我外婆通知我尽快把妈妈的户口迁到麻溪铺去,但是我去了几次麻溪铺派出所,办事的人员说我妈妈的户口无法迁到麻溪铺,说政策规定了只允许子女投靠父母,不允许父母投靠子女。现在我的亲生父亲和养父都去世了,我妈妈根本没有地方可以接收,只能迁到我的户口上面。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来求助的,恳求领导给予解决。
2018-04-04,我反映的“沅陵县麻溪铺镇居民想为精神病妈妈迁户口”一事,实际情况是我本人到麻溪铺派出所咨询一次,户籍员了解情况后告诉我,根据现在的户口政策,我母亲的户口是不符合迁移规定的,为此我很着急也因为没办理好这件事对派出所的工作有些不理解,所以在湖南红网上发了帖子,后来通过派出所民警和公安局领导向我耐心解释户口政策,让我对户口迁移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消除了对派出所的误会,因为我之前的发帖对派出所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在此我深表歉意。
2018-04-04 22:1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