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草菅人命,导致医院年轻护士死亡

2018-9-19 13:51:52发布25次查看
血泪控诉: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草菅人命 导致医院年轻护士死亡
谢碧春,女,现年27岁,郴州市精神病院在职护士。因右桥小脑占位胆脂瘤(常见的良性瘤子)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入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称郴州一医院),29日手术后脑出血于当晚出现病危,30日上午9:30出现瞳孔散大,30日下午第二次手术后呼吸停止(不能自主呼吸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5月1日晚8:00左右心脏停跳。2天多时间一个生命就消失在郴州一医院。现血泪控诉如下。
一、极力推荐熟人医生,公开索要好处费。按照现行体制,谢碧春去湘雅医院做摘除胆脂瘤手术,须去郴州一医院开据转诊手续。在手续办理过程中,郴州一医院的医生说这种手术他们能够做,也可联系湘雅医院的专家来医院做,且费用比湘雅医院低很多。4月27日下午,郴州一医院脑神经外科主任李斌吩咐其学生安排谢碧春入院。4月28日8:00左右,病人家属与李斌第一次见面,见面时家属表明要请湘雅医院的专家来医院做手术。但9:13,李斌就主动电话死者丈夫,表示这种手术不是很难,郴州一医院能做,并说湘雅医院的专家比较难请,同时主荐广州军区总医院的王伟民来为谢碧春做手术,还说他们夫妻运气好,王伟民今天就会来医院,可安排在29日做手术。病人家属通过查询,王伟民系广州军区总医院脑神经外科方面的专家,于是同意了李斌主荐的专家王伟民。李斌同时告诉患者家属需好处费5000元,12:00,患者家属支付了5000元好处费。后得知,王伟民同时系郴州一医院外聘的脑科医院院长。
二、手术马虎了事,术后极不负责。4月28日下午,患者家属第一次与王伟民见面,王伟民表示这种手术不难,当即就确定29日上午手术。29日7:45左右患者进入手术室,17:25左右出手术室进入icu病房。29日晚,患者的同学兼以前的同事何某到icu病房探望,发现谢碧春发燥,情绪很不稳定。凌晨1:20左右,icu病房通知家属,反映谢碧春情况出现恶化,并下达病危通知书。经ct扫描,发现脑室有大量淤血。30日上午10时左右,icu病房告知家属谢碧春瞳孔放大,再次下达病危通知。并在上午11点左右通知家属要对患者进行第二次手术。30日下午2:00至晚9:30,对谢碧春进行了第二次开颅手术,术后医生告诉家属谢碧春已无自主呼吸。在这两次手术过程中,主刀的王伟民、李斌两位医生在术后都没有和家属进行沟通。只5月1日早上8:00左右患者丈夫立即打电话给李斌,李斌虽表示会来医院,却质问家属怎么打他电话,而且还迟迟不出现,随后患者丈夫打了5次电话给李斌都不接电话,后来再次求了其他医生,终于在9:30左右主刀医生才来和家属见了个面,见面时一直说患者出血原因不明,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给家属明确答复。同时王伟民一直强调自己要赶高铁去广州,没时间多说,丢下已不能自主呼吸的谢碧春一走了之。更可气的是,在谢碧春第一次手术后,从30日凌晨1点到上午10点下了两次病危通知、病人已出现瞳孔放大时,主刀的王伟民和李斌不仅没在现场处理抢救,而跑去50公里外的东江湖景区去了,直到下午3:00才出现,使谢碧春失去了宝贵的抢救时间,他们视患者生命如儿戏,良心何在?医德何在?
三、极力掩盖事实,全力推脱责任。从谢碧春术后出现大出血的危险情况至死亡,再到目前,医院的医生及行政人员一再表示不知道大出血的原因,找不到出血点。更为可耻的是,到现在,郴一医院仍在极力回避责任,院方领导没有出面面对和安抚家属,仍在拖延搪塞,想方设法掩盖事实真相。这样的医院让人民放心吗?有资格号称“人民”医院吗?
郴州一医院及有关工作人员由于没有尽职尽责,存在重大失误和过错,导致谢碧春年仅27岁就离开了人世,导致其7个月大、嗷嗷待哺的女儿失去了妈妈,导致其父母痛偿白发人送黑发人和失去唯一女儿的无限痛苦,导致其戊守边疆、常年分居、现役军人的丈夫从此与妻子阴阳两隔。
可怜的死者
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严惩对生命极不负责的医生和医院。
2016-05-16 11:50:32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