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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三星工业区派出所警察非法抓人并殴打群众

2018-9-19 12:45:08发布34次查看
2016年2月23日晚,就在刚刚过去欢乐的元宵节的第二个晚上,湖南省汝城县大坪镇官路村一组的村民们万万没有想到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降临到了这个人口才100多人的小山村,汝城县三星工业区派出所的警察突然钻进村子,且在没有任何办案手续的情况下,带走了村里的两位村民,当村民们发现后,拦下后面的两辆警车要求其说明情况时,我们的公安民警却纠集上百号人,动用武力殴打群众,把其中用手机录取证据的妇女达到在地,并当场晕死过去,且置之不理,在众多群众的要求下才送到医院,目前情况如何?尚无人知晓。同时,在暴力冲开围堵的群众后,并且还抓走几位年轻的村民,扬长而去。可怜村里本来人就不多,而且开年后,大部分青壮年都外出打工了,剩下的都是老弱妇孺在家,只好眼睁睁的受尽欺凌。。。
试问,这还是人民的政府吗?在党中央十八大,习总书记屡次声明要依法治国的情况下,竟然还有人如此无法无天,真是令人心寒呀。
下面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详细的叙述出来,告知天下,希望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能为这些可怜的村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一、事情起因
汝城县大坪镇官路村一组“中家村”在多年来一直是方圆十多公里最穷的村子之一。人均土地稀少,家庭底子薄,且由于家家户户男丁多,人口增长迅速。每到青黄不接的时候,几乎家家都要向外借粮借钱。每到学期开学前,都能看到村里的父辈成群结队的推着板车到10多公里开外的山上砍柴,通过卖柴来筹集子女的学费。村子一度成为周围有名的“卖柴村”。进村的路一条是穿梭在田间的田埂路,人通过都要小心谨慎,另一条进村的马路, 一直就是坑坑洼洼,满是泥泞,十部车通过有九部都要刮底盘,或者陷进泥泞中。
近些年,随着国家的改革春风,村里的下一辈逐渐的长大,有的学业有成参加工作,有的学艺在身外出打工。“中家村”人凭着自己朴实好学,勤劳肯干的精神,努力拼搏,终于使村里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村里人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但是,2014年10月,湖南省汝城县官路村一组村民发现属于本村集体所有的位于汝城三星工业区附近的菜地旱田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挖掘、破坏,大部分经济作物及农作物被填埋。至此,村民通过调查了解才知道我村该片区原有面积为50多亩地土地是在村民组长黄兴祥被政府工作人员的蒙蔽下私自以46亩的面积且2.8万元/亩的价格与汝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非法征地合同。况且在所签订的非法征地合同中,虽有三人签名,但真正签名的只有两人黄兴祥(组长)和黄志祥(部分旱地的承包经营者),另外的黄君成签名是由黄兴祥所代签,并且是以批复黄君成所申请的宅基地申请为要挟而逼迫黄君成同意的。 在之后的几个月里本村村民多次向村、镇两级领导反映该合同的非法性,并多次反映本村村名的合法利益要求,但镇政府一直没有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并且在不顾本村村民阻拦的情况下,更加变本加厉的指使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施工队继续对我村集体土地进行破坏。 在2015年1月19日,以黄学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施工队继续破坏我村土地,同时指使上祝村刑满释放人员祝xx殴打我村村民李xx,导致李xx当场倒地,并多处受伤。更令人气愤的是,现场维持秩序的派出所民警竟然无动于衷,事后还私自放走当事人。造成村民李xx至今伤还没有完全好,不能劳动。 2015年1月22日,黑社会继续侵占我村土地,并纠集50多人现场阻挡我村村民的合法维权。
二、事情发展
2015年4月起,在土地被非法侵占,多次维权未果的情况下,村里集体选出5为代表,同时聘请律师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在立案取证期间,汝城县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通过了村民的两次合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汝城县国土局都没有完整的公开关于该块土地征地的“一书四方案”。
随后,村民只好于 2015年7月2日依法向汝城县人民法院起诉汝城县国土资源局,要求其公开完整的“一书四方案”,特别是其中的《供地方案》和非法签订的《征地协议》。 汝城县人民法院于 9月 公开审理了该案,并于2015年10月19日经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5)汝行初字第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汝城县国土资源局败诉,要求其公开其在非法征地过程中的《供地方案》和非法签订的《征地协议》。而后者在法院和起诉人多次的催促下才提供了一份仍是空白的《供地方案》和《征地协议》的复印件。且原件到至今也没有公开,即使村民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
事后,村民代表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进行调查,该块土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5年2月份才同意批复征收,且里面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多数都为伪造。而汝城县国土资源局,大坪镇政府却指使施工队于2014年10月就开始对该土地进行侵占。此举是否为欺上瞒下,目无法纪呢???
基于汝城县人民法院10月份的判决,汝城县大坪镇官路村一组村民又于2015年11月向汝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汝城县国土资源局与管路村一组组长私自签订的《征地协议》无效。该案已于2015年12月31日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是很明显,被诉方完全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无法自圆其说。明显要败诉,但事后可能国土资源局不停的给汝城县人民法院施加压力,导致拖到至今未宣判。
2016年2月20日白天,村民们在多次要求法院尽快作出判决未果的情况下,到本村的土地上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施工方当场同意停止施工,并撤场了但是到了晚上,施工法却派出了更多的施工车辆对本村土地进行侵占,并且现场起了冲突,施工方动手打伤该村村民,而现场的警察并不制止。
事后经历了平静的两天,善良的村民们万万没有想到会出现刚才开头所发生的一幕。
后语: 文中土地所处于汝城县人民政府今年来重点建设的三星工业区,该工业区圈地几千亩,其中很多都是良田。对外宣称的轰轰烈烈,早期也的确有写企业入驻,而最近几年由于园区内企业不堪政府的腐败及各种敲诈,纷纷撤资。目前工业区开工的企业没几家,且大量土地荒废 。。。
相关报道 :
湖南汝城:千亩土地撂荒 百亿项目烂尾http://money.163.com/14/1117/11/ab8if4gs00253b0h.html

2月24日,红网百姓呼声发帖反映了有关事项,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帖子提到“46亩土地征收”的问题
帖子所提的46亩土地位于汝城县农品科技园内,该园是汝城县委、县政府根据汝城发展实际,依托汝城丰富的农业资源,聘请湖南省农业大学专家科学规划选址确定的开发区园中园之一。农产品科技园于2013年7月份正式启动,规划用地面积256亩,涉及卢阳镇斗山村、上泉村和大坪镇官路村和溪头村,其中大坪镇官路村一组征地46.07亩。该宗土地征收,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进行。在土地征收前,大坪镇人民政府协助汝城县国土资源局履行了征地告知等法定程序,在2014年8月6日依法做出了征地告知书(汝国土资征告字[2014]打人事件如何处理,该由谁负责?
二、关于帖子反映“工业区对外宣传轰轰烈烈,早期也确写有企业入驻,目前开工的企业没几家,大量土地荒废”的问题。
这个问题如果想了解,到现场看看就知道,很多地方都是杂草丛生,有的园区甚至有前面是楼,后面养着鸡鸭。
三、关于帖子提到“国土局不作为,政府信息未公开”的问题。
这个问题有村民与汝城县国土资源局在汝城县人民法院的两场官司为证。如何不作为,人民政府不为人民???
政府可以不管老百姓死活,但不视老百姓为鱼肉,随意宰割。
政府不管老百姓死活也罢,但不可视老百姓为鱼肉,随意宰割。
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支持和帮助。针对于工业园的回复,我们先简单回复几点,我们也可以提供更加详细的内容和证据,并欢迎各界人士到现场了解真相,取证。。。
一、关于帖子提到“46亩土地征收”的问题
1.官路村一组村民没有人看到过任何的《征地告知书》,甚至政府在做为官路村一组的一名后辈村民,我就针对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所述提出几天疑问。
首先,“46亩土地征收”的问题,村民在意的是,《征地协议书》,的签订是否合法?组长及几个代表是几个,不就组长和
一个所谓的代表吗?试问他们二人时候有权利在未经过全村人民同意的情况下而签订这样一份协议,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当中时候有人行贿受贿。谁能信服。另外,我们村的道路建设补偿款为何迟迟不下拨,为何村民建房批地基也要与此事挂钩。难
道不后续村民不签字,政府就能以此为条件要求村民就范?政府手续要是合法,为什么法院判决还败诉。败诉还施工,政府不就是
欺负人吗?
此外关于
就工业区对外宣传轰轰烈烈,早期也确写有企业入驻,目前开工的企业没几家,大量土地荒废”的问题。本人了解不多 ,但是
所有事情并非空穴来风。我不予以评论。
关于帖子提到“国土局不作为,政府信息未公开”的问题。
我也有自己的想法,对于国土局不作为,政府信息未公开之是所了解。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准日期与我们所拿到的《征地协议书
》上所签订的日期相互矛盾,批准日期是2014年12月16日,而我们拿到的确实2015年2月的。由此可见,国土局就是不做为。更由
于冲突发生后 村民组织多次像国土局,政府反映此事,要不是不做为,事态根本不至于闹成暴力冲突。政府各个部门互相包庇掩
护。就连地区媒体都不敢下来采访民情。本人就不信事情闹这么大就没人不知情。我辈青年已将此事上报给省市,乃至中央媒体。
此事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们绝不放弃,就算告到北京也在所不惜,坚决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最后就
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否也提一下就派出所与23号晚到我们村暴力执法给出一点意见。难道打人是合法应该的 为什
么不提及。我们强烈要求就对暴力执法的民警所谓的人民公仆予以严惩。就派出所与黑社会相勾结的势力,我们绝不妥协。
  2016年2月20日晚上8时许,汝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驻汝城经济开发区执勤室民警接到县局110转警,称报警人朱某某施工用挖机被人故意损毁。接警后,汝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驻汝城经济开发区执勤室民警谢铭成、周海波、朱建新马上出警,赶到现场,发现有两台施工挖机的车窗侧玻璃被砸坏。
接着汝城县公安局民警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两天后查明:2月20日,村民黄真春、黄启华等多名村民以金润茶叶公司施工工地征地款被该组组长私吞、未将征地款分到村民手中为由,先后在当天下午、晚上两次到施工工地阻止施工,并用铁锹等工具砸坏工地两台挖机,施工方被迫停工。2月23日晚9时许,汝城县公安局民警到大坪镇官路村一组依法对涉嫌违法人员黄真春、黄启华进行依法传唤,在民警将黄真春传唤到县公安局过程中,黄仙春(黄真春弟弟)等人煽动该组多名村民,阻碍民警正常执法,两台执法车辆被强行阻拦,致使执法车辆和民警在该组滞留2个小时之久,现场民警向汝城县公安局领导和大坪镇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汝城县公安局领导抽调警力进行增援,所在地大坪镇、村也派出了干部赶到现场,在做了大量工作后,将被强行滞留的民警和车辆接应回县局,并将黄仙春、黄优春依法传唤到县公安局。
现汝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人员黄真春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人员黄仙春、黄优春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有关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汝城县公安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怎么看不到官路村村民的请问汝城县公安局警察打人的事怎么不提?这算不算暴力执法?什么“征地款被该组组长私吞”,难道不是使用非正当手段强行征地吗?
既然是依法传唤,为何要动手打人,连孕妇都打,还有没有人性?
一、汝城县国土资源局与汝城县大坪镇官路村一组、汝城县大坪镇人民政府、汝城县大坪镇官路村签订的《征地协议书》在程序上违法,该《征地协议书》不是汝城县大坪镇官路村一组的真实意思表示。
1、《征地协议书》的签订在程序上严重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了大量工作”,这所谓的“大量工作”就是“汝城县公安局领导抽调警力进行增援”殴打村民吗?
就汝城县公安局回应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1、 在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未证实之前,就有多家企业驻场施工,是否涉嫌违法?
2、 我组村民合法维权,阻止施工方施工有何不妥?
3、 施工方机械损坏,你局认为我组村民涉嫌,是否走了合法的调查取证程序?为何在没有询问当事人的情况下就直接传唤?
4、 即使施工方机械为我组村民涉嫌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机械即可,你局出警警员的首要职责是协调双方赔偿事宜,为何直接对我组村民实施抓捕?
5、 你局警员抓捕我组村民过程中,有警员致我组一孕妇重伤,伤人警员是否涉嫌违法?该伤人警员为何到现在还未处理?
6、 被你局警员重伤的我组孕妇至今仍在医院住院,你局为何自始至终未进行慰问和探访,人道何在?
7、 人民警察为何变成开发商的保护伞和工具,而不是老百姓生命和财产的保护者?
2016-02-24 0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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