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湖金岸小区的业主, 2014年3月金博林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商品房一套,并与金博林房地产开发商在2014年3月签订了《湘阴县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中合同附件四:(物业服务条款五)明确规定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建厅联合发布的湘价服(2010)76号文件附件一即《湖南省住宅物业服业分项目等级基准价标准》上所列三级服务的标准执行,三级服务标准物业费才0.5元/平方米。而湘阴县金博林房地产开发商以一纸通知的形式要湘阴旭东物业以1.25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收费,并且要交一年的物业费和装修保证金2000元,才能拿钥匙,严重违反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三、附件四条款三级服务收费标准。如果不交就以不给钥匙相威胁,本人只想涨大水时在城里有个安身之所,不想因此导致我所购买商品房空置达两年之久,并且在这两年期间仍要按照1.25元/平方米来收取物业费。因物业不给钥匙导致我未住一天,却要收费达三四千之巨,这是何道理?如此胡作非为,还有无法治可言?
其二:金博林房地产开发商在2014年8月30日有关职能部门还没验收的情况下,也无任何验收合格文件的情况下,于2014年8月30日前通知我们业主,由湘阴县旭东物业对业主正式交房,直到半年之后,才正式组织竣工验收,其收取物业费却按照房屋贷款下发的2014年6月份来收费严重违反《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交房。
其三:金博林房地产开发商有无通过验收却没有告之业主,但直至今日东湖金岸小区的绿化率依然无法达标,小区东边规划中的空中绿化带至今仍未做好。
其四:湘阴县旭东物业管理相当混乱,却绞尽脑汁想尽办法来收取费用。本人房间内墙面、以及入户门上、入户门外墙上、电梯间内、电梯通道内等等到处都是张贴的广告和广告涂料,电梯间电灯已损坏,电梯过道电灯不亮等等各种服务皆不到位,且管理十分混乱,连三级服务的标准完全达不到。并且在我询问拿钥匙期间,物业管理人员居然问我有熟人没有,有熟人就可以少交物业费,难道这物业费也是因人而异?
其五:湘阴县旭东物业所收费用并不仅仅如此,收取的各项杂费特别之多,却从来不公示各项财务开支。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查一下,能够为我们东湖金岸小区的业主做主。
查一查
按说应该不现实.物业是为业主服务.收费更不能乱收平房0.5元/平方电力房1元/平方以上忇商并没多收.装修押金也应交
2016-07-20 18:5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