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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瑞房地产开发商忽悠卖楼

2018-2-7 9:02:27发布9次查看
在建学校变“筹建” “藏珑”开发商被指欺诈购房者
网友投诉:双瑞房地产开发公司忽悠顾客买楼,事情败露后还拒退订金
红网长沙9月21日讯(记者 吴庠)近日,长沙网友敖女士向红网发帖投诉称,她计划买一套“藏珑”学区房方便女儿上学,不料掉入了开发商设置的“文字陷阱”——购买前宣称小区的公立小学“在建”,等她交纳1万元认购金后,才说明小学是在“筹建”中,但何时开动建设还无从知晓。
对此,敖女士要求返还其之前所交的1万元认购金。但该楼盘开发商却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购房者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购房合同》,认购金自动转为定金逾期不退。
目前,敖女士已准备好相关证据,就此事向长沙市房产局执法大队投诉。
藏珑楼盘“在建”小学变“筹建”
据敖女士介绍,女儿今年5岁半正在上幼儿园,想着明年9月女儿就要上小学,一直想着买一套“学区房”。6月底,敖女士和朋友来到了“藏珑国际湖上花园”楼盘营销中心。置业顾问介绍称,教育部门与该楼盘合作开设一所公立小学,现在已经在建了,学校名叫郡豪小学,“只要是藏壠的业主,小孩都可以报名就学”。
“女儿正好明年要上小学,而且公立小学的师资力量会比较好。”为此,敖女士和朋友预付1万元认购金并签订认购协议,准备各买一套该楼盘的精装小户型。不料,敖女士朋友在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得知,置业顾问所讲的小学根本不是“在建”,而是在“筹建中”,什么时候开工还不得而知。
敖女士一听就急了:“我买房就是为了方便孩子上学,现在在建小学变成了筹建,我买这套房子还有什么意义?”她当即打电话给售楼顾问核实情况,对方承认小学只是在筹建中,并强调“她是新员工,此前不知道具体情况”。
购房者指开发商刻意欺诈要求退款
对此,敖女士认为自己是在置业顾问的欺骗和诱导下,才预付1万元订下这套房的,为此向开发商提出退房退款的要求。
尽管有朋友证词及置业顾问电话录音,作为自己“被误导”的双重证据,但藏珑开发商长沙双瑞房地产开发公司却强硬地表示,之前的那位置业顾问已因工作能力问题被辞退,现在双方必须按认购协议办事——如果不按协议规定时间签订购房合同,那么购房者所交1万元认购金不退。
“没想到藏珑开发商这么无耻,为了卖掉房子真是不择手段!”敖女士在网上查询相关投诉渠道时,看到红网记者曾多次帮助购房者要回认购金的报道,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发帖投诉。
“提交退房申请一个多月无音讯”
8月中旬,红网记者陪同敖女士前往藏珑营销中心。该楼盘营销经理魏艳慧对此称,置业顾问此前宣传小区小学在建中,是没有正确理解“在建”和“筹建”的含义,目前公司已将该置业顾问辞退,确实有误导购房者之嫌。
“至于客户所交的1万元认购金,根据我们所签的认购协议,没有按时签购房合同将不予退还。”但魏经理表示,针对敖小姐的特殊情况,可以先写一份退房申请,待上级负责人审批后,便会电话通知办理退款手续。
然而,敖小姐近日向记者反映,她在家苦等一个多月后,一直未得到开发商退款的通知。“我打电话至营销中心咨询,才得知处理此事的魏经理已调走,但退款一事其他人都推诿称不知道情况。”
目前,敖女士已准备好相关证据,就此事向长沙市房产局执法大队投诉。
律师:双方存在重大误解,合同可撤销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炎辉对该纠纷点评称,如何合同应建立在双方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之上,购房者对小区配套设施的有权提出异议,只要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签购房合同。
“双方目前争议的焦点,主要在小区配套学校建设的工程进度上。”李律师表示,在建和筹建含义相近,“筹建”也可理解为“在建”的一部分,因此双方的分歧应是双方对此存在重大误解。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对合同相关条款存在重大误解可撤销合同,开发商应及时退款。
至于置业顾问隐瞒事实是否属于欺诈行为?李律师认为,在民事法律范畴中,欺诈行为若没有直接证据,在法庭上一般难以得到支持和认定。
领导您好,此事已有一年之久,该投诉的地方都投诉了,至今还没个结果,望领导能关注一下
爱辛觉罗氏: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责成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对您的来信进行调查处理,答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与双瑞公司取得联系,指出其不当之处,要求公司妥善处理此事。双瑞公司接受了我委意见,进行了内部调查整改,已同意退还您的定金。感谢您对我委的信任和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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