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城市陆续举行了出租车价格调整的听证会,根据我们积累的经验,在走完这个程序后,紧接着出现的便是出租车价格的上调,不管各个城市出台的调价方案版本有多少差异,让乘客从腰包里多掏出钱来一定是最终的结局。在通货膨胀的高压之下,物价不断上升,包括出租车所需要的成品油的价格也在不断上升,出租车的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是大势所趋,对此,乘客们基本上是理解的。但奇怪的是,对于上调出租车价格,反对声音最大的却是出租车司机,当然,由于司机基本上被隔绝于听证会的会场之外,他们的声音只能出现在车厢中与乘客的对话里,很少有机会进入华丽的听证会会场。
出租车司机反对车费涨价,有其作为“经济人”的自然考量,其间的道理很简单,因为每一次车费上涨,都会使乘客出现分流,尤其是在一些地铁已经基本普及的大城市里,很多乘客更是会放弃出租车改坐地铁。即使排除了这个因素,因涨价而增加的车资收入,大都也流入了出租车公司,司机从涨价中得到的实惠其实少得可怜。
在目前有关出租车价格的讨论中,出租车公司已经成为众矢之的,确实,出租车公司凭借着由政府授予的对车牌的垄断权,攫取了太多的市场份额,出租车司机已经沦落为收入与其承担的劳动强度不能匹配的“城市苦力”,以至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出现了出租车的“司机荒”,政府不得不开出优惠条件,从郊区甚至外省农村地区招募司机,使出租车市场的服务质量出现严重下降。舆论因此呼吁降低出租车公司向司机收取的“份子钱”,让出租车司机能够得到一份体面的收入,也给车费的降低创造空间。但是,舆论的这种呼吁大都遭到了出租车公司的抵制,在听证会上,我们也能听到来自公司的代表大吐苦水,似乎他们也在艰难度日。
其实,出租车公司利用其对车牌的特许垄断权,对出租车司机的盘剥,不仅仅体现在每个月上交的“份子钱”上,而是渗透于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最近,广州曝出了出租车司机在入职时需向公司高管上交“茶水费”的丑闻,这种事情之所以会发生,就是因为出租车公司拥有了垄断权可以随意拿捏司机,而司机为了谋得一个在城市里开出租车的权利,不得不向垄断权的持有者屈就。“茶水费”的事情因为有司机忍不下去而曝光,但更多的对司机的压榨却依然埋没在冰山之下。公司虽然收了司机的“份子钱”,但对作为职工的司机的劳动保护和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却全凭公司的自觉,司机在营运中发生车损等意外,一般都只能自己全额承担。这样的出租车公司,除了收钱以外,看不出它对这个市场的运转有什么积极作用,它只是增加了出租车行业的运营成本,增加了乘客的消费支出,养肥了一批坐在空调办公室里的管理人员。这样的出租车公司,要它干什么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出租车市场出现了快速发展,坐出租车已经从以往的享受型消费转变为居民日常的普通消费,但是我国的出租车市场管理却依然沿用着计划经济时代的体制,政府通过出租车公司牢牢地控制着对市场的经营权。其实,出租车运营的特点就是一种个体劳动,在司机的上面套上一个出租车公司,除了方便了政府的管理以外,没有任何积极作用,反而增加了乘客的支出,减少了司机应得的收入。因此,对于出租车市场,政府应当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而这种改革的方向就是引导市场向个体化经营的方向发展,逐步让出租车公司退出市场。当这种格局形成以后,出租车的价格就可以完全由市场来调节,司机为了吸引客源就有了降低车费的动力,他们的客户多了,总体收入不会减少,而单个的租车乘客则可减少支出。国家则可通过税收来保证其在这个市场里的合法利益。
一定会有人担心,如果出租车公司没有了,司机都成了在城市里“放羊”的个体户,无所管束的司机就会损害乘客利益。其实,这种思维停留在依靠政府管理的思路上,以为只要政府一管,市场就会有秩序,并且把司机先天地视为必须管起来的一群人。但是出租车市场的现状已经证明,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只是方便了管理者自己,却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并且由垄断而滋生出了腐败。至于一些无良司机欺诈乘客的事情,完全可以通过政府设立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来得到治理。因此,要求出租车公司降低对司机收取的“份子钱”,固然可以收到一时之效,却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措施。而让出租车公司退出市场,却可以让这个市场的生产力得到充分的解放,实现司机和乘客的“双赢”。
龙山出租车我觉得还是政府收回管理好,不要像现在乱七八遭的,乱停乱放乱掉头拒载乱涨价!
本文章有的观点本人不赞同。如“包括出租车所需要的成品油的价格也在不断上升,出租车的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是大势所趋,对此,乘客们基本上是理解的。”近两个多月来,油下降到了6元以下,没见出租车降价,只见到涨价、只见到拒载多人一行的顾客、只见到沿路不断拉客的、只见到中心区内5元的票价,出了岳麓大道路口、三桥、二桥、南门桥、东门桥、人民医院就是十元、十五元乱收的现象。
如果出租车公司没有了,司机都成了在城市里“放羊”的个体户,无所管束的司机就会损害乘客利益。其实,这种思维停留在依靠政府管理的思路上,以为只要政府一管,市场就会有秩序,并且把司机先天地视为必须管起来的一群人。但是出租车市场的现状已经证明,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只是方便了管理者自己,却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并且由垄断而滋生出了腐败。至于一些无良司机欺诈乘客的事情,完全可以通过政府设立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来得到治理。因此,要求出租车公司降低对司机收取的“份子钱”,固然可以收到一时之效,却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措施。而让出租车公司退出市场,却可以让这个市场的生产力得到充分的解放,实现司机和乘客的“双赢”。
出租车经营权让出租车司机成了“骆驼祥子”,掌握出租车经营权的公司坐享其成,永远只赚不赔,这样的现象是不符合常理的。
早起的是开出租和收破烂的。晚睡的是开出租和按摩院的。不能按时吃饭的是开出租和要饭的。担惊受怕的是开出租和贩毒的。加班不补休的是开出租和摆地摊的。过节回不了家的是开出租和正在劳改的。 请珍惜身边开出租车的朋友,因为他们真的很不容易。挣的是卖白菜的钱,操的是卖白粉的心,还时刻被人说“做你们这行最赚钱了。
政府应该加大力度管理出租车,龙山就出租车乱。如“包括出租车所需要的成品油的价格也在不断上升,出租车的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是大势所趋,对此,乘客们基本上是理解的。”近两个多月来,油下降到了6元以下,没见出租车降价,只见到涨价、只见到拒载多人一行的顾客、只见到沿路不断拉客的、只见到中心区内5元的票价,出了岳麓大道路口、三桥、二桥、南门桥、东门桥、人民医院就是十元、十五元乱收的
出租车行业完全没有必要人为由政府设计成“法定垄断”行业。作为竞争性领域,它应该与餐饮业一样,完全自由进入、自由发展、自由定价,也就是没有必要进行数量管制与价格管制。设想,如果用行政来控制全市饭馆的总量及其企业规模的话,我们还能享用丰富多彩、物美价廉的饭菜和微笑服务吗?
至于出租车的多少,则交给市场去调节。出租车太多,挣不着钱,他就自己退出去,有利可图,就接着干。交通警察管违章,税务部门管收税,其他都是司机自个儿的事,政府岂不清闲了许多?
出租车行业是一个个体行业,“一个司机、一辆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服务单位”。对于这种个体行业,只允许公司“进入”,对个体进入进行“管制”,是不合理的。
前两天出门发现没有了红色和绿色的出租车在街上。要过年了,置办了些年华,想搭个车都没有。一问才知道,龙山县出租车要收回经营权。原出租车司机当初投入大笔资金买断出租车经营车牌,以为可以有了一份稳当的工作,却不料,政府此次不沿用以前的方式,而要开办出租车公司收取份子钱。一时间,出租车司机们懵了。继而,开始进行罢工维权的举动。这一举动其实也很可怜,要知道这些天,正是出租车生意最好的时候。可怜呀!不得不为的维权!也苦了俺们这些老百姓!政府应妥善安置前出租车司机,他们也不容易呢,当初咬牙砸下的大笔资金,现在眼看着就要衣食无着了。
出租车经营权
出租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为方便计算和统计,在此将一辆出租车一年的经营权称为一个单位经营权或一个经营权。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出租车经营权首先是经政府特许的;其次出租车经营权是有期限规定的,有期限规定(含长期)主要是便于政府进行资源的重新调配和控制,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最后经营权取得的主体是经营者,在我国出租车经营者主要是企业及个人。
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将经营者分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这说明经营权主体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实际营运人即驾驶员,也可以是其他人。由于出租车行业既不需要高新技术的投入,也不需要巨额资金的运作,实际上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因此个体经营应该是一种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在国外,出租车行业也确实基本上是个体经营。这种直接让个体经营的方式,因为没有公司的介入,也就不用交“车份钱”,不但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司对司机的盘剥,进而还能够降低出租车的价格,使广大市民能够直接享受到实惠。但事实上,现在北京、深圳、广州、武汉、合肥、青岛、成都、西安、兰州等全国85%以上的城市,都将出租车经营权出让给了出租车公司,而不是直接出让给司机。尽管有些城市名义上并未拒绝个体司机,但实际上却通过设置个人难以企及的高门槛,从而将个体司机挡在门外。那些给公司开车的司机尽管与个体司机干的是一样的活,并且向公司交了远高于车辆价值的“融资款”,但其所能得到的却只有可怜的一点劳务性收入,而出资部分的经营性收益则全部被公司所无偿占有。经出租车司机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吁,有些政府部门也认识到了这种状况的危害,并且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这是政府给予经营者的优惠,条件是要求经营者把这些政策的优惠体现在出租汽车驾驶员身上:经营者必须按用工方式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还必须为建立了劳动用工关系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缴纳国家和市规定的社会保险,并不得将应由经营者承担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转嫁给驾驶员。但这项政策究竟能否取得政府部门所期待的效果,还不得而知。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权有偿转让是指获得经营权的经营者将经营权再转移的行为,其方式主要是让与和租赁两种。凡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城市,大多对转让作了相应的规定。如《温州市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有偿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长期有效,属个人的,可以继承、转让;属法人的,可以转让。”由于经营权取得的有偿性,因此其转让同样可以实行有偿原则,并且应当适应市场规律,使其价格由市场确定,政府对此不必加以管制。而且除非按规定纳税,否则对增值部分不应另外按比例收取其他规费。目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所确定的“经营权转让获得的经营权转让费的增值部分,上缴城市建设(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比例不得少于40%”的规定,从名义上看是为了限制经营权的转手倒卖,但其实更主要的还是利益的产物。这一规定直接或间接带来的恶果是,执照非法转让、企业不规范并购、承包合同混乱,由此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更是“剪不断理还乱”在整个出租车市场为经营权有偿出让自由进入的机制下,这种放松管制的自由转让方式可以减少出租车行业的从业风险,但是却不会产生目前相当普遍的炒卖营运证等不良现象,因为任何人任何时候想进入出租车市场都可以通过政府的有偿出让进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大多数时间只有依靠转让这种方式。当然,为了加强管理,可以规定经营权的转让必须通过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但其所实行的应该是自由式的备案制,而不是严格管制之下的审批制。
龙山出租,乱停、乱摆、乱掉头、乱涨价、乱喊价,服务态度相当不好。龙山乘客早就忍不可忍。
龙山出租车,影响心情。这几天心情好。
龙山现在安静多了,街上也有次序多了,看来,乱的就是出租车。早该取缔出租车,龙山应该开先河,取缔这些乱车。让他们去喝西北风去。
乱掉头的就只有出租车?私家车,从来不乱掉头,当然也不收费,应该也没有违章罚款吧。
200台出租车,最低有400人就业,养育200多子女,800多位老人,这些人也要生存啊,又没抢没偷,没贩毒,靠劳动,靠汗水,自己找生活,没有向政府要低保,没有向路人乞讨,没有给国家添麻烦。
因为出租车乱掉头,乱收费,所以,要取消这些人的靠车吃饭的权利????
有人这么说过,"就像你请了一个保姆,但是这位保姆收取高额管理费做大了,要求你要把家产交出,他成了主人,每个月付给你工资,你会干吗?"
解决罢运问题怎么能本末倒置
一座直辖市的出租车司机举行了全城罢工,我由衷地赞赏重庆市政府和官方媒体,及时的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好事,但与此同时,重庆方面相关部门的反应速度真是太快了。重庆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表示,少数人操纵了这次出租车司机全城罢工事件。于是,重庆公安机关就开始了全力调查操纵出租车罢工的人员。
大量出租车司机长时间高强度、超负荷劳动,胃下垂、糖尿病、颈椎腰椎劳损、风湿关节炎也成常见职业病。一位出租车公司管理者坦言,与“骆驼祥子”般的司机相比,出租车公司几乎没有任何市场风险,油费、维修、保养等负担都扔给司机,“只管坐着收‘份子钱’就行”。
200台出租车,最低有400人就业,养育200多子女,800多位老人,这些人也要生存啊,又没抢没偷,没贩毒,靠劳动,靠汗水,自己找生活,没有向政府要低保,没有向路人乞讨,没有给国家添麻烦。
2015-02-06 15:5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