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丰采超市购物时。从来没在意商品标价与实际所付钱数否相等。记得有一次和孩子一起去买东西,从收银台出来后。好事的孩子把所有所购物品的价格一一相加,发现商家多收十几块,跑去收银台询问:通过扫描发现是一种包装好的东西标价是18块多,实际收取35快多,我问原因。得到工作人员的回答是:你可以选择不买。
第二次记得是所购齐云山南酸枣糕,没忘前车之鉴,之前仔细查看了标价牌,上面没有详细的标价,只标明9.5元,在收银台确要收15块多,通过询问.一样的回答:你可以选择不买,没有得到他们的解释。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误差几块钱十几块钱算不了什么,可是对商家来说概念就不一样了。但是每个人都要记住:没有人会平白无故的给你钱,你不挣同样得不到一分钱,在消费时我们为什么要不明不白的多给商家钱。
我不知道这个事情是商家故意欺诈消费者的手段还是管理者的失误?
罗立志律师:这种行为属于欺诈 你好:
很多超市都有这种行为,标价或者是特价商品,当你选购了以后价格会超出标价很多,很多消费者不察觉就这样多付了钱。
建议向12315投诉。
罗立志,男,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5073329090;15575180099; 电子邮件250542595@qq.com
覃巨石律师:里外不一价格欺诈一、价格欺诈的定义
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为价格欺诈。
根据国家计委在各地在禁止价格欺诈市场检查发现的价格欺诈行为,其中有一种表现形式为:
两套价格:如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帐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
二、价格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如果碰到价格违法行为,如何维权
1、优先考虑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要求已购买的商品价格更改过来;
2、若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可采用书信、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来访、网上投诉等多种形式,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3、消费者在进行价格举报时还应当注意要保存提供相应的发票、照片等证据;
4、购物结账时养成核对购物小票的习惯,这样可以发现错误,避免花“冤枉钱”。
覃巨石,湖南大学法学本科和法学硕士,实务经验丰富,优秀青年民商事律师;
致力于从事民商事法律服务,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公司法务、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劳动争议等民商事诉讼仲裁等领域。
执业理念:专业、开放、分享、同行。
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绿地中央广场5栋28楼。
联系电话:0731-88239933 13548606165。
我局经过实地调查,抽查了20多个品种,均与标价签的价格一致,举报人反映的散装齐云山南酸枣糕已无货,我局人员抽查了袋装(300g装)的齐云山南酸枣糕,电脑扫描价格与标价签一样,为15.5元/袋。我们将网友举报的情况反映给丰采超市店长后,店长说此类情况不排除是扫描称秤操作人员的失误,店长承诺会加强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消费者若有相关事宜,可与店长直接联系,电话号码13467890933(王店长)。
亲爱的顾客 您好! 我是桑植丰彩超市的业务经理 关于您对我超市价格问题的投诉,我超市高度重视, 该问题我店进行了调查与核实,该情况属于我店称秤员工输入称码错位,导致了价格上的差异。针对此问题,我店对当事员工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全店员工进行了关键岗位知识的再次培训,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对此情况的发生我超市深表歉意并感谢您的监督!
请再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与我联系 15874441129 尹经理。
我也遇到过楼主类似的问题,绝对属实!教育训练不够啊!
2015-04-01 22:2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