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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农商银行横岩支行工作人员假借我名义进行贷款

2018-9-18 11:44:28发布31次查看
尊敬的湖南省农村信用联社领导和上级领导:
我叫陈园花,现居住在白溪镇豹溪村第六村民小组48号,身份证号码:432524197804078***;电话:18773880673;现实名举报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横岩支行(原名称为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新化县横岩分社)个别工作人员;假借我的名义在该行办理的人民币¥30000元的贷款(大写:叁萬元整);本人对此次举报行为的真实性承担其法律责任。
2016年12月份,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的上门通知,我有一笔人民币¥30000元的贷款到期未还;听后相当惊讶,一脸惘然;当工作人员向我出示具有本人签名的贷款票据;(票据号码:09201442;见附件1);本人仔细查看核对,当即告诉工作人员,该票据的签名非本人签署,是他人冒用我的名义办理的;本人对该笔贷款的毫不知情,也从未在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横岩支行进行过相关的贷款业务;且票据漏洞百出,不仅票据的签名非本人签署,而且地址错误;目前,该事件已对本人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现要求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横岩支行尽快消除假借本人名义办理的¥30000元人民币的贷款,恢复本人信用;二、恳请相关部门介入对此次事件进行调查,严惩不法之徒,还我清白;朗朗乾坤,昭昭日月,新化县农村商业银行横岩支行的个别工作人员竟如此胆大妄为,目无法纪,坑害百姓。
举报人:陈园花
2017年2月17日
如此明目张胆的假帐,有损湖南农村商业银行形象,湖南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如此混乱吗,恳请有关部门对新化农村商业银行彻查,把腐败分绳之以法,还百姓清白。
这样的事,你可以去法院告他们,也可以去纪委、信访局告他们!
我们慈利县多的是这种情况,也没人查他们。
2017-02-17 22: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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