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好好
我叫田礼菊,现年47岁,桂塘镇双景村二组村民。
原有一栋木房,在火岩河边,现在在拆迁,我有一半,可是政府镇长,向长海、私自利用职权,把房屋给了蔡测菊。正科级干部彭良生在火岩十年以上的工作,不为老百姓办事,我给彭良生多次反映,不但不理,反而把我交给他的离婚证没收了。他还说“你没有权利享受”,一栋屋只有一个宅基地。难道这个问题你不能搞清楚吗??屋是我买的,是我修的。几年后有出现一个“审批单”,这个审批单是96年火岩修街统一办的,火岩街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有。蔡测菊没有国土的正式收据,彭良生清楚的很,把房屋的户主就这样改给他们了。
后来,彭良生拿500元说“要不要”,我说“不要”。他说“就只有500元钱”。身为一个国家干部,为什么这样说,他们到底给了你多少好处,无非是他有一个出名的弟弟,怕给你的乌纱帽摘掉。利用各种手段强夺我的财产。
望广大网友关注一下,彭良生、和向长海、在火岩拆迁中所作所为的行为是为了什么??
下面有我房屋图片证据
田礼菊
电话:15174324268
2015、6、22
关于火岩征地拆迁相关帖子的回复
红网:
贵网上出现了许多有关“龙里公路建设火岩征地拆迁问题”的帖子,桂塘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经过调查研究,决定对相关类似帖子回复如下:
龙山县人民政府对火岩街道拆迁安置户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于2015年4月2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集体研究,成立了由桂塘镇牵头,信访局、公安局、龙里公司、里耶-乌龙山风景名胜管理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班子,对火岩街道拆迁安置户所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调查处理。
桂塘镇通过认真调查,反复研究,按照2015年4月2日龙山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形成了答复意见书,并于2015年5月1日以桂访复字【2015】03号文件对火岩街道拆迁安置户进行了集中答复,我们的答复意见是合理合法、真实准确的。
火岩街道拆迁安置户反映有关龙里公路建设在火岩街道拆迁安置中存在不公平等问题,桂塘镇政府在规定时限内,对火岩街道拆迁安置户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办理,出具了答复意见书,进行了集中答复,发放了逐级走访手册,告知了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如网友对答复意见不服,按照逐级走访相关规定,可以向龙山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
若网友对征地拆迁的相关情况还有疑问、质疑,请前来镇政府咨询或前往龙里公司咨询。
桂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9日
火岩所有拆迁户要求 :1.房屋补偿标准按照火岩拆迁户罗金友的补偿标准给我们进行补偿。
2.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按照火岩蔡泽菊的补偿标准给我们进行补偿。
请求桂塘政府及时处理,给予答复
2015-06-22 12:3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