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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员工

2018-2-7 0:03:18发布13次查看
我原在某中央驻湘设计研究院工作,因新劳动法出台后,单位实行外聘管理,我们与长沙人才市场下属一人力资源公司签定合同,但管理任在原单位,从此出现如同工不同酬、公积金没有等众多不公平和两不管现象。想咨询一下这种规避劳动法的现象是否应该取缔,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保障劳动者权益。
你好,设计院实行劳务派遣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如你认为单位存在同工不同酬等情况,可向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进行投诉,电话:84907110,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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