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领导及媒体记者:
您们好!我名谢武剑,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再次抽出宝贵的时间来查阅我的第二封来信,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央指出:让互联网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道。可是我在网上发贴将近几个月的时间,至今无任何进展,让我深深体会到百姓上访维权的真正原因就是当官在其位不谋其政所逼造成的,自古道“谋民利者得民心,得民心者安天下”。
首先, 我向各级政府领导保证, 我所反映的问题如有不实, 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我之所以坚持从2015年3月份开始举报湖南省冷水江市铎山镇花桥村九组村民陈华之购买六组承包户的农田违建别墅共圈占农田1373平方米且审批程序严重违法,我逐级上访反映, 我的目的是坚持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不受侵害”, 因为我痴心地信赖党和政府,相信党和政府应该能够查明真相“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尊重事实、实事求是、严肃党纪、说公道话、办公道事”,所以我才坚持上访保护国家的土地。
中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就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对各级有权处理信访事项主管部门的党委书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应必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不能放弃原则迁就、姑息!才能切实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所在。所以我想让各级政府领导了解一下在党领导下的下级党员干部及各级职能单位是怎么弄虚作假办事的,也为我解答我心中存在的一些困惑;作为普普通通的农民,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现在要毁灭老一辈留下来的耕地建别墅,我们决不答应。
2017年元月5日冷水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第四版第四行认定被执行人陈华之、梁小为所建的新房屋属于老宅改建是根椐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对陈华之、梁小为作出的《囯土资源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用老宅基地54平方米改建建在九组地段,且审批程序不合法,冷水江市法院根据这两点作出了(2016) 湘138行审479号《行政裁定书》,之后2017年3月15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第1点;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根据这条法规作出了枉法裁定的(2017) 湘13行审复1号《复议决定书》。由于两级人民法院作出不公平的判决后, 我就将此事及时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反映情况, 湖南省国土厅于2017年4月26日向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发函湘国土资信访【2015】0161号文件指令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督促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尽快完善相关行政程序,对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拆除。由于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迟迟未作调查,在未果的情况下、逼迫我于2017年6月22日开始分别在人民网、红网论坛、天涯论坛、投诉直通车等各大网站上发贴指出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在为陈华之、梁小为办理《农民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时存在的主要错误问题必须查证落实,给我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可是拖至今日他们都没有给我作书面的答复,由此可证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是为了保护上访的领导、搞官官相互。
一.关于2017年8月2日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所谓的联合调查就是指使铎山镇国土所谢本仕主任写的“关于梁小为、陈华芝占用老杂屋地基的情况说明”是依椐2010年9月8日谢松华同志写的花桥村委会假证明, 证明梁伦常将土地使用证号为冷集建<1990>字第06050907号自愿赠给其媳陈华之改建房屋是实来掩盖亊实真相向上级回复,推脱责任。2017年8月8日铎山镇国土所谢本仕主任将该份情况说明交给花桥村副支书肖建春去盖花桥村委会公章时被村长钟志文和村秘书钟习远看后不属实,拒绝加盖花桥村委会公章,副支书肖建春不顾村长钟志文和村秘书钟习远的阻止,以他个人的行为在这份情况说明书上盖上了花桥村村委会的公章,该份情况说明盖上花桥村委会的公章不能代表村主任钟志文代表花桥村委会的意见,只能属于国土部门与副支书肖建春的个人关系行为所盖,也只能代表副支书肖建春的个人行为。这事被我知道查明后,2017年8月17日我到市国土局找到执法大队谭显灿同志公开对他指出你们的这种造假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负法律责任的,要求他们纠正这一错误行为,国土部门这样弄虚作假来掩盖事实真相公理何在?天理何在?法理何在?【以上有村主任钟志文、村秘书钟习远、副支书肖建春、国土所谢本仕主任的证据可证】
二.关于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为陈华之、梁小为违规审批的《农民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主要存在以下的错误问题到至今都不敢面对现实查明真相怕丢面子;
1.请问国土部门?陈华之、梁小为的审批表内村委会意见一栏不经过时任村主任胡公明签署意见和盖花桥村委会公章审批合法吗?并且该事实得到了原村主任胡公明同志和时任、现任秘书钟习远俩同志的证明,他俩根本没有在违建者的《农民建房用地申请审批表》内签署意见和盖上花桥村委会公章,并且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谭显灿同志也对胡公明同志作了调查笔录,为何冷水江市国土局不采纳;并且时任村主任胡公明同志也在政府有关部门上访反映该问题;
2.四界至址登纪错误,与她相邻的邻居沒有签名,不符合审批条件,国土部门至今都沒有去查证;
3.陈华之不符合一户一宅审批条件,老宅基地上的房屋砖瓦未动、依然存在,没有拆除,不符合办理用地许可,该亊实也一直拖着不查实。如果国土部门认为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请你们出示法律上认可的凭证在网上予以公布;
4.村民小组户主签名栏内和村民小组意见栏内:所签名字和组长梁经喜全部都是花桥村九组村民,九组属于菜农队,陈华之、梁小为购买六组的农田建造的新房屋的地理位置在花桥村六组基本农田中,且花桥村六组组长和村民无一人签名同意, 请问哪有村民小组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的日期会在花桥村委会意见栏内签署意见日期后面的道理; 更巧的是审批表内几级职能单位签署意见的日期都是同月同日。
5.土地流转兑换作假,不是正常的土地流转,而是购买,陈华之家原有的六分菜地也被其建第一栋房时占用,就算陈华之有六分菜地也兑换不了肖孚军和梁建凡俩人的基本农田1.54亩及梁建设的基本农田0.2亩共计1.74亩,该事实不成立,陈华之还是通过用钱购买,(有证据可证)该事实国土部门回避不作调查;另外陈华之三人的土地面积村组和铎山镇档案室有据可查;
6.2017年9月19日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用地股股长伍向锋同志对我说只查请了54平方米的杂屋拆除,新房屋不是建在拆除的杂屋地基上,属于批甲地占乙地的违法行为,全部建筑面积都是属于违法建筑。同时也得到了铎山镇国土所谢本仕主任的证实, 杂屋是拆除了、不知道有没有54平方米我不知道, 因为我沒有丈量, 现在建成的新房屋不是在拆除的杂屋上建房屋, 还是建在农田中.(有证据可证),从这两点事实可证1. 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对陈华之、梁小为作出的《囯土资源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用老宅基地54平方米改建建在九组地段完全是错误审批不合法。2. 既然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用地股和铎山镇国土所查淸属于违法建筑就必须申请人民政府撤销她俩母子的住宅建设用地批准文书。另外陈华之用钱购买花桥村六组承包户的农田和新房屋建在花桥村六组的农田中沒有得到国土部门的验证,拆除的54平方米杂屋跟所建成的新房屋无任何关联。
三、 关于2017年6月20日冷水江市国土局执法大队谭显灿同志给我作调查笔录时,我将冷水江市公证处摄的整栋违建房屋录像视频及证人当着全国人民在獀狐视频里说话的老百姓、他们怎么不去作调查,我提供给冷水江市国土局的证据材料他们怎么也不去作调查,他们一次次作假来掩盖真相,国法难容,中央明确指出:“谁对结论作出的答复要终身对他所作出的结论负责到底”。
综上所述,这让我们如何相信国土部门、相信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能力?相信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及诚意?事实就在这里,问题也在这里,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什么时候能给民众一个说法、一个交代?
我所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明显、易查易结” 假如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真心想为人民办实事,用不了几天的时间就能调查清楚!但是为什么对“用不了几天的时间就能查清的事实,却要拖上它几个月就是不给查清楚也不对我作书面的答复,一直对我采取一拖二慢三忽悠等手法,“拖起来看 ”?一直让我没有期限地等待。这个问题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强有力的具体措施坚决予以根治!
这宗违纪、违批、违建的案中案到底要拖多久才能调査清楚,百姓试目以待?期望中央领导和各级政府部门及媒体再次督促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重新依法依规组织调查、查明真相,申请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撤销陈华之、梁小为冷政土宅2010字第724、723号住宅建设用地批准书,执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4月26日下发的督办函湘国土资信访【2015】0161号指示精神,贯彻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既要落实责任,又要严肃问责,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摘自“村民强占农田建别墅、为何长期得不到拆除”)
我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有效,愿承担法律责任,敬请上级廉洁领导前来督办,证据材料随时提交,邀请媒体记者关注报道。
控诉人:谢武剑 手机号:15918392897
qq邮箱:3126269419@qq.com
2017年10月7日
明明违法违规沒作调查这么久无音信,纪检部门难道还不应该去追责吗?是不是一路人。
现在的世道太不公平,国土部门却敢违背中央的指示精神,却无人去追责,如果还得不到上级的重视,吃亏的还是老百姓。
湖南省国土厅的督办凼的含义是什么,既然下发了督办函就要起到督办的作用。
各地信访要真正落实到位,不要有职无权,形同虚设,百姓上访不容意。
国土部门如此违纪却无人去问责.
你们应该比百姓更淸楚,国土部门违法违纪审批的行为直到现在都查无结果,怎么能管好国家的耕地,按照国家信访条例和问责条例,如果你们还不去问责,说明你们蛇鼠一窝,都是祸害百姓的巨虫。
2017年4月26日湖南省下发督办函直到至今都无结果,这样的国土局有何用?不如早点撤销,否则吃亏的是百姓,肥的是他们的腰包。
违法违规的事实不可改变,应依法作出处理。
希望楼主坚持到底,才会有更好的明天。
继续顶吧!
陈华之违法建房占地事实淸楚却无人过问,而且愈演愈烈,违法占地人又有很坚实的经济基础,这就不仅仅是监管的缺失的问题,其中肯定有人“助纣为虐”,否则陈华之不可能有如此胆量,置法律于不顾,甚至向人炫耀自己的能力:违法强占可耕地,建起面积1000多平方米的花园别墅,国土部门至今不敢查明真相向上级作回复。
事实证明,在冷水江市国土局部分领导人的眼里竟然熟视无睹;省国土厅的督办文件在国土部门的手里成为一纸空文!他们究竟为什么有如此胆量一意孤行,肆无忌惮地甘当陈华之的保护伞?难道一个人民的公仆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为所欲为,而不受法律监督吗?
冷水江市国土局的这些做法,很明显是在纵容违法者的违法行为,是在为违法乱纪的某些方面、某些人开脱,是在挑战耕地保护红线,这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很不相符,必须予以纠正。
不论是何原因,可耕地里建花园别墅都是禁止行为。毕竟,我们的耕地保护政策是硬性的,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违反,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违法建筑也必定要无条件拆除。
冷水江市国土局拖了这么久了,令人匪夷所思。你们是向违法者负责,还是向人民负责、向耕地保护红线负责?
落实执行国家政策,保护耕地,人人有责。
冷水江市国土局知法犯法严重违反了国家信访条例,法理何在?
冷水江市国土局在这起土地违法案中迟迟不作回复肯定存在利益关系,或者说个别人有受贿嫌疑而徇私枉法。
庸官、懒官是对党和人民极大的不负责任,是对法律法规的刻意亵渎,是对党和人民赋予权利的滥用和践踏。
当今社会怎么变得这么黑暗,明摆着的事实和证据却无人过问、无人去査处?却有领导搞官官相护,法制社会何时能公平公正。
2017-10-07 18:5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