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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湘阴县乡政府违规卖地 侵犯群众利益

2018-9-18 9:53:27发布30次查看
尊敬的党与政府,我代表我的老父亲维权,恳请组织与政府为民做主。我父李召武,是湘阴县杨林寨乡莲子口村二组村民,系79年负伤退伍军人。
事情与经过:我父亲自1999年承包湘阴县杨林寨乡乡办大米加工厂及设备,2001年因电起火致设备厂房无辜烧毁(经乡政府认定),当时乡政府同意由我父亲自筹资金对原七栋仓库(系危房)进行维修改造重建大米加工厂,维修资金拆做承包十年的费用。2002年我父亲维修完善,并自购大米加工设备重建大米厂。期间乡政府多次要求我父对七栋仓库的危房维修,保证不影响使用。并同意我父亲在原烧毁厂房地方建猪场(共花费四万多元,有时任乡党委书记、乡长、企业办主任签字为证)。2015年,杨林寨乡政府戴强书记在不告知我父的情况下以合同到期为由与三村村委签定协议,以6万元钱将七栋仓库卖与三村村委,三村村委转手以50万元卖与村民做为宅基地。
投诉与举报:一、乡政府违背《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对凭租方不知情,并末对十年来出租房屋(危房)的维修费用和购置大米加工设备做出合理补偿情况下出卖厂房及土地。
二、乡政府做为出租房,对其己同意凭租房的自建猪场擅自出卖并不告知我父(凭租方)。
三、按《合同法》凭租方有优先权利对出房屋进行购买,而乡政府在不知之凭租方的情况下卖与三村村委。
四、乡政府、三村村委凭借行政权利强行要求我家限期搬迁,仅补偿八千元钱。明显系侵权!
在多次致电戴强书记本人及三村村支书本人要求协商无果,我父亲老实本份仅要求乡政府和三村村委补偿自建的猪场四万块钱的本金,但乡政府和三村村委并不同意还认为我欠企图霸占厂房和土地,并告诉我父亲如果本月20日不搬离,就用挖掘机推平。
我们真心不想像一个弱势群体一样去纠缠乡政府,真心想支持乡政府村委的士作,只求能拿到我们该有、合法、合理的补偿而己。
望人民政府为民做主!
共产党这三个字的含义现在是越来越不明白了。老百姓的日子该怎么过呀。中国千百年传统不变呀,官官相护,哎,苦呀!!!
2016-11-13 0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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