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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制止隆回县委办副主任陈建华一家人侵占村民土地违法建房的行为

2018-9-18 6:16:48发布82次查看
县人民政府、县规划局及县控违办:
隆回县县委办副主任陈建华(妻阳了英,隆回县教育局干部:儿子陈旻阳,邵阳市经信局干部)一家人正在桃洪镇鸡笼山强行侵占我们(胡水军、陈海燕等九人)共有的土地违法建房,违法侵占动工面积约100平方米,现已挖好基础。请县人民政府及县控违办严厉打击制止其侵占及违法建房的行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我们的财产生命安全,彰显社会正义和公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隆回县县委办副主任陈建华(妻阳了英,隆回县教育局干部:儿子陈旻阳,邵阳市经信局干部)于2004年在鸡笼山购买了开发商垄洵焕一宗出让国有土地,总面积661平方米于2006年建好了房,房屋建筑占地总面积474平方米,房屋前留有空土地约67平方米,房屋后留有空土地有12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300平凡米(含夹层在内共五层),其中一楼除门厅外为通间,二楼为夹层(层高2.2米左右),没有纳入房屋总证建筑面积),三楼至五楼为套房,共十套。2008至2011年间,陈建华一家人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总证和房屋总证的情况下分别出售了二楼(夹层)以上九套房屋给我们九人(九人姓名:胡水军、陈海燕、彭银娥、易银海、陈都、范立敏、文学成、卢建华、刘汴),购房合同上写明土地证和房产证由卖方负责办理(含所有应缴的税费),同时注明,每户除购房款外还按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缴纳了屋前空坪一个平方米及门厅一个平方米的购地费,用于过路通行(各购房户按合同已全部缴清)。陈建华于2012年以代替签字等方式编写了十户联合建房的协议和土地分摊面积协议,并在协议中给他自己分摊了一大半土地分摊面积协议,并在协议中给他自己分摊了一大半土地面积461.32平方米,给其他购房的九户共分摊土地面积199.68平方米,2012年8月,县国土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陈建华编写的协议为十户补办了土地使用证,在每户土地使用证备注栏中明确:”该宗地总面积661平方米,为陈旻阳(陈建华的儿子)、胡水军等十人共有、其中陈旻阳分摊461.32平方米胡水军分摊21.11平方米,陈都分摊17.83平方米,陈海燕分摊26.27平方米,彭银娥分摊7.99平方米,文学成分摊20.84平方米,刘汴分摊22.43平方米,范立敏分摊20.84平方米,卢建华分摊29.88平方米,易银海分摊32.49平方米。
二、侵占及违法建房的事实
2016年4月,陈建华以其儿子陈旻阳的名义向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提交了在该栋房屋前预留的空土地上建设临时棚子的申请,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于2016年4月6日对其申请进行了批前公示,我们于2016年4月9日到县规划局提出异议,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仔细审查相关资料后,认为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十户共有,对陈建华以其儿子名义单独提出建设临时棚子的申请做出了不予批准的决定。陈建华之妻阳了英于2016年4月13日在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没有批准和胡水军等九户等土地使用权共有人强烈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动土开工,仅留下一米宽左右的道路用于同行,动土面积达100平方米左右(挖占了部分城市预留规划道路),因天气原因,直至2016年7月初才挖好基础。2016年6月28日,接其他九户举报,县控违办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其停止继续侵占和违法行为。待控违办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其停止继续侵占和违法行为。待控违办工作人员离开后,阳了英继续开工建设,没有丝毫停工等候处理的认识态度。
综上所述,该宗地661平方米全部为陈旻阳(陈建华的儿子)与我们九人共有,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单独的处分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认定陈建华一家人已严重损害了我们九人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权益,同时也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严重的侵权及违法建房行为。
三、侵权及违法建房行为的危害
1.、严重侵害了我们九人做为该宗土地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2、拟建好的违法建筑将缩减消防通道的宽度(由原来的八米宽缩减至四米宽),严重威胁到我们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出行和生活的居住质量。
4、陈建华一家人都是国家公务员,陈建华还是领导干部,竟然目无国法,公然违法乱己,严重影响了国家干部及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5、其侵权及违法建房行为有可能引发群体上访或冲突事件,为社会稳定埋下了隐患。
四、请求的事项
1、及时制止陈建华一家人侵权及违法建房行为,并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
2、对陈建华、阳了英做出行政处罚和处分,给民众一个交代。
恳请县人民政府为民做主,主持公道!!!县规划局、县控违办公正执法!!!
报告人签名:刘汴、彭银娥、文学成、范立敏、陈海燕、胡水军。易银海、卢建华、陈都。
2016年7月7日
在隆回要想给你处理问题,你先给相关领导及办事机构送上钱来,何况这对象本身就是一个小小的贪官污吏,否则,你啥也别指望!
想叫他们自相残杀很难,真的,山高黄帝远!隆回哪怕是个村官都可以欺压百姓,无处申冤!
这个县委办副主任买661平方米土地用来搞房地产开发,修10套房子卖了9套给国土局干部等9人,他自己自用一套,分割地产的时候他自己分几百个平方,而其他人仅能分几个平方不等,当时不知怎么分的。
2016-07-07 18: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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