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株洲市茶陵县湘赣汽贸城购买公寓的业主,该项目于2016年10月底就开始对外销售,本人于11月交纳2000元预定其公寓一套,后去房产局询问得知开发商(茶陵县湘赣汽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证尚未齐全,不具备销售资格,甚至地块内民宅尚未拆除,工程还未动工,开发商就定于2017年1月24日公开发售其公寓,此违规违法行为已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负责影响,引起我们预定公寓的业主强烈不满,因此将其操作内幕公布于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法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公平,更希望广大业主能了解事实真相,共同抵制不良商家这一恶意欺骗的违法行为!
的确应该查处
网友,你好!
我局执法大队即刻进行了调查了解,现情况已初步查实。湘赣汽贸城是为打造湘赣边区中心县城而开发建设的一个大型物流平台,分三期实施。目前开发的第一期,包括公寓楼以及其他各栋均已办理了各项手续,公寓楼因售楼部占住了建设位置,所以排在了最后建设。为抓住春节消售旺季和享受我县房交会期间的优惠政策,开发商在未取得公寓楼预售许可的情况下,决定于2017年1月24日正式开盘,公开向社会销售。确已违返了国家法律法规,经我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湘赣汽贸城违规预售公寓暂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责令湘赣汽贸城自2017年1月24日起,停止汽贸城公寓的一切对外销售行为。
2、销售公寓所有的宣传广告等资料一律不准对外散发和播放,统一收回,等待处理。
3、2017年1月24日前收取的公寓预定金一律全额退还认购人,所签认购合同统一收回,等待处理。
4、对汽贸城违法违规案,我局将立案进一步进行查处。
茶陵县房产管理局
2017年1月25日
2017-01-14 10:2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