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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组织部干部科科长问题,为何还没有给个交代?

2018-9-17 17:58:54发布37次查看
我是常德市汉寿县蒋家咀镇的一名基层干部,我们镇的一个村干部选上县人大代表后,因为有人举报他赌博而被迫辞掉了代表身份,而且,在省、市领导的直接过问下,县纪委被迫对这次玩忽职守的一大批具体领导进行了立案审查,给出了严重警告的处分。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今天,我们都认为处理很及时,彰显了威严,但时至今日,我们有一事一直感到不解,甚至很气愤。
这件玩忽职守案中主要当事人之一---汉寿县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刘江涛提拔还不足一年,汉寿县2016年3月31日汉委干〔2016〕42号印发文件“刘江涛、王鹤同志任县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试用一年)”。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实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一般不能缩短,但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者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者备案后,可以提前终止试用期;同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干部条例规定,刘江涛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常德汉寿县委组织部理应及时作出处理,免去刘江涛的试任职务,并调离组织部,而至今,汉寿组织部却没有给全县干部一个公平的交待,如此随心所欲、如此护短公信力何在?难道,法律条款在汉寿县,仅仅只是一个形式吗?
再简单晒一晒刘科长的春节幸福帐单吧:某一周姓书记送红包3000元、某一郭姓书记送红包3000元、某一王姓书记送高档烟两条、某一李姓乡镇长进贡高档香烟四条、、、、、、、千真万确,太多了!
盼严查!
盼回复!
正义的呐喊
2月15日
重磅
里冲网民,就你的发贴,本人回复如下:你反映的试用期间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免职,最少也要调离吧!他却能安然无恙,真是奇怪!!!!!!
求真相。。。。。。
稀乱的,我有个亲戚是村里的备书。我知道的
据我了解,刘江涛同志是位很少规矩、很正派的干部。
为什么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在换届选举中出现工作严重失职反而还得到提拔重用?请问公道何在?
这里面部分是托吧?或是同一人?发贴人真正想达到什么目的呢?
2017-02-17 1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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