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因急需用钱,就向银行借贷,但被告知我是黑名单,2000年10月向阳加信用社贷过款,金额为2000多元,我当时就很气愤,我从来都没有贷过款,更没见过借款单据,也没有签过借款单据。
我就通过电话和阳加信用社交涉,阳加信用社说有这笔贷款,我当时就说我没借贷过,后因急需贷款用钱,里面欠的钱也不多,就想处理好消除黑名单,好贷款,然而时间已过去两年,我的黑名单一直存在。这深深的侵犯到我的名誉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像阳加信用社这样的违法操作还要害多少人?希望有关领导帮助处理,还我名誉。
贷没贷款可凭借款凭证,如果银行有凭证,那你也赖也赖不掉,如果没有,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诉讼。
今天通过于向市农商银行领导反映情况,已答应帮我调查处理,及时解决我的问题,给农商行领导点赞,感谢广大网友关心。。。。
2017-05-09 23:4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