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休假遭解聘优抚政策成空文
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欠在一线默默奉献十五年的“两参”员工一个说法
我名张伟,1976年出生于湖南宁乡哈喻家坳乡,系湖南龙骧巴士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在公司从事一线驾驶员工作已超过十五年(2003年11月至2018年3月)。十几年的驾驶工作,或多或少的给自己身体埋下职业病隐患:今年二月份以来,本人常有腰椎疼痛发作,到医院检查后,医生建议我回家采用中草药治疗修养。鉴于此种情况,我向车队领导汇报并申请回乡治疗,车队领导出于关心批了我假期。
回乡后我找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土郎中,用他的秘方草药敷治,几天后便有起色,病况大有好转,因而在向车队领导联系汇报的同时,也就未再去医院检查医治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不知何故,近日我竟然收到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收回现有公租房的通知!其理由却是说我无故旷工!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也是符合国家重点扶持政策的“两参”人员、优秀共产党员。同时,我在公司一线工作競競业业任劳任怨,年年评优,年年是安全先进个人,并创下十多年来安全零事故的纪录,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另外,本人退伍后就一直在公司工作,父母早已去世,自己也已离婚独自抚养儿子,乡下无业无房,公司解除我劳动合同不予补贴和收回我现有的公租房,我将何以养家?我们父子二人又将何以为家?
一个把五年青春年华奉献在国防事业上的“参试”老兵,一个在一线工作岗位默默奋斗了十五年的优秀员工、优秀共产党员,一个创下十五年无安全事故的优秀驾驶员,在并无其它过错、只因职业病休假调养就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为由予以解聘,在不予任何补偿的同时还将优抚的公租房无情收回,这让人情何以堪?目前我拖着因十五年驾驶工作落下腰椎病根的身体,将怎么去走自谋职业的艰苦之路?在无任何补偿的解聘情况下,我与年少的儿子将怎样去重建一个家?
以上所写均为实情,籍此,我想请龙骧巴士公司给予我一个说法,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视我实际情况督促龙骧公司给予本人十五年一线工作的应有补偿。
(张伟,身份证号码43012419760801xxxx,联系电话:1557510xxxx)
你反映:车队领导出于关心批了假期。既然批准了假期,也就不存在无故旷工!如果你反映的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应向你支付经济赔偿金。 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赔偿问题,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诉讼。在法律面前,不存在强势与弱势的问题,均是平等的。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下,没有人能一手遮天,如果你的合法权益确实遭受了侵害,司法机关会还你公道! 后续维权细节问题,也可当面详细指导你。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17183654(微信同号,欢迎添加)电子邮箱:yan78417099@163.com
单位地址:长沙市湘江大道208号欧陆经典大厦a座25楼
进来红网就看到退伍军人的遭遇,心里很难受,这位退伍军人在工作岗位十多年来安全零事故确实不容易,关注了。
霉了良心的公司
可以让军人流血,但绝不能让退役老兵流泪。
您好,这个事情建议您还是请法律援助机构维权比较好,如果您有请假批准时间及记录,该公司应该是属于非法解除您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应赔偿您15*2*月薪
网友“山亭柳”: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若您与单位协商不成,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与监督!
2018年5月9日
2018-05-03 16: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