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永州市江永县兰溪瑶族乡石盘村二组村民钟水林, 男, 瑶族,43岁,身份证号码43292519730502xxxx,2016年10月5日经人介绍应聘到——湖南东富集团醴陵建没有限公司战洪桥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做“开冲压机打桩”工种工人。当时我无法律知识,没有要求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在 2016年10月10日的工作中机器发生故障——冲压打桩机的水间链条把我的左手大拇指绞断……即刻被送往“株州市三三一医院”抢救治疗18天, 用去医药堆16416.79元。做工期间到出院后吃用都是自家带去的钱。经株州市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六级伤残。尔后有个姓首的,有个姓周的出面说私了,但当时我已经几天没钱吃饭了,饥寒交迫的就4000元同意不找麻烦,并要说:“一切责任与东富集团清水江战洪桥项目无关!”见<<工程事故处理协议>>,有这么黑心的老板吗?没办法?最后于2016年年底就只有请深训市万道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该律师先后向湖南东富集团发去律师函,要求按工伤给予受害者赔偿,但半年不见有动静。后向株州市人力资源与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但半年过去了,株州人社局竞然没有消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请上级相关领导给予处理!
颜忠军律师:尸位素餐,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及百姓的期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根据上述规定,株洲人社局应当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若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即“半年过去了,株洲人社局竞然没有消息”。株洲人社局的有关责任人显系“为官不为”,这种“为官不为”的行为已影响和妨碍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有关责任人应当被问责!
“工伤认定”这个岗位,直接关系到受伤职工的切身利益,在这个岗位的工作中失职渎职、漠视群众的正当诉求,实质上就是尸位素餐,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及百姓的期待!
若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株洲人社局的这种“为官不为”的行为,堪称典范!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孙连城区长也可考虑到株洲人社局来“拜师学艺”,拜“为官不为”的师、学“为官不为”的艺!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17183654(微信同号,欢迎添加)电子邮箱:yan784170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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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钟水林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一份一页、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页、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一份三页、左拇指受伤照片打印件一份一页、株洲市三三一医院住院资料一份六页、工程事故处理协议照片打印件两份两页、湖南东富集团醴陵建设有限公司战洪桥改建工程项目指挥部外景照片打印件一份已经足以证明工伤事实存在。
醴陵市人社局要求农民工补充劳动关系证明、两个或以上事故发生时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明显是衙门作风!拿了纳税人的钱,不为人民服务!不去调查收集证据,不履行法定职责!醴陵市的纪委应该问责,应该约谈该局局长,追究相关责任人不作为的纪律责任。
株州市醴陵人社局明显的包屁---湖南东富集团醴陵建设有限公司的严重违法行为!把农民工劳动者的生命看得如蝼蚁?姿意地贱踏!不知是它的上级---株州市人社局丶湖南省人社厅管这种 "行政不作为"呢?还是由中共醴陵市纪委丶株州市纪委问责?还是等到受害人崩溃的后果才有人管?我们拭目以待!
株洲醴陵市人社局的这种“为官不作为”的行为!对应了颜忠军律师之言,堪称“为官不作为”典范!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孙连城区长也可考虑到株洲人社局来“拜师学艺”,拜“为官不作为”的师、学“为官不作为”的艺!你们可能也是---工农子弟!并非官僚世家嘛!在当官前的父辈丶祖辈也可能是工农子弟吧!......所以你们法律何在?良心何在??你们的人道何在?若再执迷不务地做下去必将受到三大法庭的审判!
2017-05-19 12:4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