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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第二人民医院拒绝患者要求的剖腹产致产妇死亡

2018-9-16 21:55:22发布25次查看
我叫向东,2014年12月12日我的妻子在沅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待产,医方以产妇一切正常拒绝我要求的剖腹产。后来妻子大出血于次日9点15分死亡(小孩也因此死亡)。经申请,鉴定人员在我妻子死亡当日下午赶到现场,要求医方提供胎盘,医方答复已烧毁。后经湘雅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5)临鉴字1149号鉴定结论认为医方负轻微责任。沅陵县人民法院据此做出判决,我不服提出上诉。怀化中院支持了我的诉求,裁定发回重审。沅陵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2日受理此案,在此案重审举证期间,我申请重新鉴定。2017年4月10日,9月13日,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两次将鉴定材料退回,退回理由是胎盘已烧毁。
据此,按相关法律规定,医方单方销毁证据应当负全责。2017年12月1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后却迟迟未下判决书。我一再催促法院,主审法官一推再推,至今没有结果。扣除鉴定期间,本案重审早已超一审六个月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也没听说有延期的迹象。我不想追究审判法官的责任,只想维护自己的权利,谁能为我这个普通的农民,一个家破人亡的受害者,主张一下正义吗?在此跪求有人能帮帮我,谢谢!
支持向东上诉、沅陵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服务特差、2005年4月我老婆在沅陵人民医院生下我儿子、之后我去办出生证明、那群女医生说:管事的人出去了、我把预先准备的糖拿出来让她们吃、她们就把抽屉拉开给我办了 还有一次、2017年我休假回沅陵、在沅陵生病发高烧(人民医院确诊为支气管发炎)、医生给我开了2天的休假单、我去沅陵人民医院一楼服务台盖章、服务台那女的还不肯盖、还说“支管发炎要休什么假、这医生真是的"、她的意思是我没给她什么好处、我在深圳上班、那时只剩2天假了、病还没好、如果不请假就会被记为旷工
支持向东上诉、沅陵人民医院服务特差、我经历过2次
沅陵人民医院服务特差、我经历过2次、一次是妇产科、另一次是一楼服务台
支持向东
沅陵县公职人员官僚思想严重,服务态度差,沅陵人民医院的医生,护士以为自己是公立医院铁饭碗,素质特差。
关于信访人向东反映问题,我们在第一时间向沅陵县人民法院进行了督办,因该案属正在审理中案件,政法委不能干扰法院的独立审判,由法院进行回复。承办人已向信访人进行及时解答,该案判决书正在拟定中,我们将继续关注该案的公正处理。
沅陵县委政法委
2018年6月6日
2018-05-29 13: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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