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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妇幼保健医院不给超生婴儿办理出生证明有何法律依据?

2018-9-16 8:03:35发布58次查看
请问桂东县妇幼保健医院的领导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工作人员, 在贵医院分娩出生的超生婴儿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必须要计生委开的交清社会抚养费的证明。是根据那条那款法律依据,本人也查阅了《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也没有那条款法律规定必须要计生委的社会抚养费的证明。
什么抚养费,桂东那几个官不就想捞笔钱吗?山高皇帝远,只能卡着不上户来压着你了,你仔细观察一下,去抓计划生育的有几个不是缺人种的。
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的这样做是不对的。
 2014年7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新闻发布会,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指出:部分地方将计生政策和升学落户挂钩,这个做法损害群众的权益、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应当坚决禁止。
我也是同样的问题,小孩都3岁了还没法上户口,我相信同我们一样的人还多了去,这种问题县政府是不会有我们满意的答复滴。就算没有答复我还是要顶起来,他们这是滥用职权,知法犯法。
尊敬的网友“公正不公平”:
您好!您于7月23日反映的关于“桂东县妇幼保健医院不给超生婴儿办理出生证明有何法律依据?”事项,我院于7月24日收悉,并引起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因您没有留下真实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我院无法核实您的真实具体资料。
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
(1)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生育证、结婚证(离婚证);
(2)接生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3)《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接生情况表》;
(4)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手印);
(5)依据《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规范(试行)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需提供以上http://wsj.zhuzhou.gov.cn/gk/zcfg/flfg/219297.htm
  桂东县妇幼保健院 的回复篡改了<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欺上瞒下。 愚弄老百姓 那个狗官又想捞钱。 我们这些老百姓真正的无奈, 其它的地方老百姓办事方便人性化 。唯独桂东县有些公务员就没有人性 。老百姓办事就卡这卡那的 ,故意刁难, 北京离桂东大遥远了。 国家再好的政策也难落实到位
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妇幼保健院这样的做法是不合道理。篡改了<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规定 画蛇添脚。现在国家提倡公务员给老百姓办事有讲效率和人性化。这样只顾自己办事方便。不按照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有违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
如果发证单位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向法院起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明显的是不作为。可以上访呀 。
2015-07-23 18: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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