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湖南省纪检领导们:
抗诉举报人:张建和,男,汉族,1954年2月6日生,住洞口县山门镇市场街35号。
被举报人:周瑛,洞口县法院副院长。
案情简介与事实真相:
2002年8月,经被上诉人姑父杨曙光的介绍,当天我上诉人就认识了被上诉人宁喜坤,通过到被上诉人厂里考查,双方约定借10万元钱每年付利息3万元,回家后,按被上诉人给我指定的账号从洞口县建设银行汇款10万元钱直接给被上诉人宁喜坤,杨曙光有证言都不清楚,也不在场,上诉人的两个女都在被上诉人厂里,从2002年9月至2004年12月工作了两年多时间,可是本案以被上诉人不知上诉人的存在和不相识的假话,追加杨曙光作为第三人谋划了本案的1、2、3伪证和23万元假象,上诉人毫不知情,姑父与侄子就把上诉人的10万元本金和八年的利息已结清,剥夺了上诉人的合法权力,而且邵阳市中级法院(2013)邵中民二终字第155号判决,和(2015)邵中民申字第58号裁决,认定了1、2、3证据,姑父扬曙光与侄子宁喜坤签订的终止协议为由,驳回了上诉人要回这10万元本金和八年利息的诉请和再审申请,被上诉人就不要还了。可是上诉人这10万元钱是两分的利息借来的。
证据与理由
一、洞口县法院周瑛副院长干预案件,司法得不到公正
由于被上诉人宁喜坤扬言拿10万元钱打官司这一利器,为谋取利益,姑父给侄子作的1、2、3证据,通过证据对照自相矛盾,首尾不能呼应,事实不相符合,无一点证据能力,是非法证据。2012年在洞口县法院的初审,合议庭人员对我(上诉人)说,(本来这案很好判,但没办法,领导有指示,对你不利),指周瑛副院长,(必要时,有人证)由于职务的便利和地位,严重损害上诉人的合法利益和司法权威,同时影响一二审两级法院裁判结果的公正性,本来法官是主持公道的,是人民的父母官,可是就不公道了,法官听院长的,失去了法官素质和共产党员的形象,成了糊涂官,因此对法院领导干预案件,司法得不到公正,挥泪含怨予以强烈的抗议!对(2013)邵中民二终字第155号判决和(2015)邵中民申字第58号裁决,驳回再审申请予以强烈的抗诉。
二、两条证据的证言被掩埋,真实的案情被隐瞒
1、2013年7月15日庭审,洞口县法院证据(材料)目录第四页,杨曙光的证言(但是后来原告是怎么把钱打过去的我都不清楚)。
2、2011年8月15日,律师调查笔录第四页,杨曙光对阳怡德的证言,(杨曙光说,张建和问到我要钱,要我付款,实际跟我没什么关系,他要问,就去问我侄子宁喜坤)。杨曙光有了很明确的表态,可是这两条证据的证言被掩埋。以及上诉人的两个女都在被上诉人厂里工作了两年多时间,上诉人先到厂里考查,然后汇款,这真实的案情被隐瞒,判决书上都没提,反过来,颠倒是非,以被上诉人不知上诉人的存在和不相识的假话,以杨曙光作为第三人谋划了本案的1、2、3证据和全部虚假事实,上诉人10万元本金和八年的利息的诉请全部否认驳回,被上诉人就不用还了,比合伙打劫的钱都还容易。
三、证据对照1、2、3证据,是姑父给侄子作的伪证
伪证1:宁喜坤与杨曙光2009年1月6日签订的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上借钱的时间,是2002年4月向乙方借款23万元整,上诉人汇款10万元钱给被上诉人是2002年8月27日,无论是时间和金额都不相符,终止协议与上诉人根本无关。
伪证2:中国农业银行转账凭证,这两张凭证都是龙珊妹借了表弟杨期达的钱退还凭证,也拿来作证,如果说是给了上诉人,只要有上诉人的收据就能证明。
伪证3:2011年5月20日杨曙光的证明,(如有意见,只能找我(杨曙光)与喜坤无关系),可是2011年8月15日律师调查笔录第四页,杨曙光对阳怡德的证言(杨曙光说,张建和问到我要钱,要我付款,实际跟我没什么关系,他要问,就去问我侄子宁喜坤),同一个人的证明与证言,自相矛盾,首尾不能呼应。可是这1、2、3伪证都认定。
在二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没见面,没开庭,对一审法官身不由己的错误判决不纠错,明知1、2、3是伪证要认定不驳回,不主持公道,不实事求是还原事实的真相,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由于职务的便利,官官相护,以案谋私,完全剥夺了上诉人辩论的权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三)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由于越级上诉不受理这一司法漏洞,内部人制造冤假错案又要内部人纠错,几年来为了再审,来回奔波,历经的刁难,一言难尽。由于职务的便利,司法的腐败,内部人不纠错,以本案事实为例,我国的冤、假、错案还有很多很多。请相关领导们加大力度制止,否则后患无穷,为千千万万受苦含怨的冤、假、错案人还一片蓝天。
邵阳市洞口县山门镇
抗诉举报人:张建和
电话:13070269560
2016年7月20日
想看到蓝天,难!你要知道这个机构从古到今是为谁服务的,加至现年代‘是否’论断是看律师的能力,法官只管撑称,他把称坨推进来点就进来点,推出去点就出去点,定后,通过一审,二审结案,没有黑白两字,因此我痛劝你想得开些,钱财命都是身外之物,终究要回归大自然的,开心过好每一天,好好享受大自然的美,多看看真真的蓝天。不然劳命伤财。
上楼说得对,你应该从头要做好准备,多化点钱找个好律师。
涉法涉诉问题,网上炒作毫无意义,一则网友只凭一面之词难辨真假,最多骂天骂地骂贪官的附和你几句;二则网友非专业律师,法律知识全靠百度,搜出来的答案什么都有。所以楼主真要维权,不如去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找个靠谱点的律师,那才能给你专业的指点和帮助,比在网上瞎费精力要好得多
2016-07-21 20:3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