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监督人:
您们好!
茶陵这些年各项基础建设的进步,茶陵人民都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对于软性建设还是停留在原地踏步!为了茶陵县的明天更美女,我借红网平台反馈监督“茶陵妇幼”十楼服务问题;
一、茶陵“民政局”登记完结婚证,现场就有“推荐”免费婚检服务;登记人员基本资料后,在婚姻登记厅现场就抽血样,男方抽一管血样,女方抽二管血样;
问题1:有专人负责“婚检服务”,但没有任何流程事项介绍,直接拿两张表让你填信息?
问题2:在“登记大厅”直接抽取血样,卫生环境是否安全,毕竟是人多繁杂的公共区域?
问题3:现场有专人专台负责“婚检服务”,而且还填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又现场抽取了血样;这些事情完了之后,又让人员再次填写“婚检报告”还要自行再去 “茶陵妇幼”十楼检查,检查流程和内容又不说清楚,只交代说你去咯?
二、到了“茶陵妇幼”十楼,前台没有接待专人,询问等候了3-5分钟才有一位护士姐姐接待,随即就拿了一份“婚检报告”样本,“指导”要求按照样本进行填写内容;完成报告之后又找寻1-3分钟才找到原接待的护士姐姐,指导说分别找到“男咨询室”“女咨询室”;
问题1:整层楼设有服务台但接待引导人员不在岗位,即使有客户人员在也是如此?
问题2:设有“男咨询室”“女咨询室”,现场女医师跑到 “男咨询室”和同事休闲聊天,而导致男方和女方在同一间咨询室完成各种提问,非常尴尬不说还会造成男女双方信息不真实?
问题3:“男咨询室”男医师态度非常恶劣,工作时间用电脑看无关咨询,诊断过程随意应付,毫无耐心语气暴烈。
问题4:所有事情完成,个人信息资料,血样,尿样;最后“检测报告”也不提供!
据“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说之前有发生过的案例,婚检的现场工作人员为了省事,委托最后一对登记的新人,把一天采集的“血样” 带回“茶陵妇幼”;期间被人随意丢弃,根本没有送达检验室!
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回复?
网友,你好!
非常感谢热心网友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免费婚检项目的重大意义
婚前医学检查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即免费为结婚登记人群提供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及咨询、健康状况评估、预防出生缺陷告知、生殖健康指导、婚前保健宣传等服务,可有效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婚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茶陵县妇幼保健院作为我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定点执行单位,始终坚持规范实施检查项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逐步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广泛宣传动员,每年婚检率达85%以上,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出生人口素质及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网友反馈问题的调查情况
1.关于大厅抽血环境的问题: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宣传和推广,妇幼保健院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设置婚检采血点,并配置专职护士负责抽血。由于县民政局整体搬迁,暂无独立业务用房设置抽血室,确实暂由专人专台开放式服务,并做好婚检服务项目及流程介绍。在工作台后侧墙壁上有悬挂“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栏,内容包括各项目详细检查内容、流程及注意事项,但该院一直在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抽血室用房问题。
2.关于无专人导诊的问题:有专人导诊,但由于多个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适龄妇幼“两癌”普查、孕前优生检查、婚前医学检查)同时开展,导诊台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有时可能存在偶然性空岗现象,整个楼层无醒目的婚检流程指引,确实存在欠缺。
3.关于婚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问题:婚检医师或存在串岗、缺乏耐心、脾气暴躁的现象,在此表示诚挚的歉意,也希望在出现相关情况的时候,各位网友能及时向卫计局或妇幼保健院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并提供依据,以便核实查证并按院规严肃处理。
4.关于未提供检测报告的问题:由于检查人次较多,且化验辅助检查时间长短不一,无法即时出具婚检检测报告。在所有检查结果出来后,妇幼保健院根据实际检查结果出具婚检结果告知书并分发到各乡镇,再由乡镇分发到村级妇女主任,由妇女主任发放到各个参检家庭,等待周期约一个月左右。考虑到等待周期较长,保健院检查医师在对象参检的同时便进行告知,如检查结果有异常情况,会及时电话联系通知,并做好登记随访,督促其至上级医院复查或治疗。
5.关于委托他人运送血液标本的问题:据各环节仔细调查,并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沟通了解,确未发现有采血工作人员委托前来登记的新人将采集到的血液标本带回妇幼保健院送检,或待检血液标本遭到丢弃现象。
三、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1.规范设置独立婚检抽血室。妇幼保健院正积极与县民政局协调,争取独立业务用房用于设置采血室,同时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规程执行操作,做好消毒隔离及医疗垃圾的处理。
2.进一步优化检查流程。完善婚检工作场所流程指引示意图,及时增加工作人员1-2人,专门提供检查登记及咨询服务。同时,提高检验科、计划生育科工作效能,改进检测报告领取方式,尽量缩短婚检检测报告等待时间。
3.改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妇幼保健院领导对民政局采血护士及婚检医师等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单独约谈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注意沟通方式,男女咨询室分开提问,保护参检人员隐私,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加大血液标本送检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采集送检程序,不断提高送检标本的质量,坚决杜绝违反规定送检情况出现。如网友对此有任何疑问,可提供事情详细发生经过及有关证据,卫计局和妇幼保健院必将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群众继续对医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批评指正,也希望该网友继续关心和监督我县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茶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茶陵县妇幼保健院
2017年6月14日
2017-06-12 19:0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