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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诉讼费600元,永兴县法院三年不开庭

2018-9-15 11:33:08发布44次查看
有一位冶炼老板欠我一万多元材料费10年有余了,年年催款,年年没有,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才向永兴法院起诉。交了立案诉讼费600元。三年不开庭,多次到法院询问,无果而归。
县委**接见上访者,我把上述情况向**反映?
当场指令身边得政法书记处理此事。第二天陈书记在政法委会议室召开调解会。法院邓楚洲副院长带领一帮庭长官员参加,我个人参加。陈书记説,你和院长同坐一条板凳,人人平等,你受到了什么委屈讲出来,不要怕,绝对不敢打击报复。最后结果各打五十大板。我没有霸蛮找领导。法院把这事给忘了。陈淑藻书记为官清廉,为人低调,感动了我我也就算了。
要退回诉讼费,自己的钱,还要找法院一把手签字,心里觉得怪怪的。是没办,退钱脸难看。超级演说家还真得给我点颜色看看。这件事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上次县两会代表还提出这事,对法院影响多不好。我回答说;院长阁下,你在我心中就是一位蛮大的官。永兴法院森严壁垒,我就是插翅膀也难飞进来见到你啊!影响多不好,是你们自己造成得,怎能责怪我呢?这又是一个误判,你们法院哪有这么多的误判。
前几天看了舒东方红发的帖子,两年两个月才有判决结果,我同情得留下眼泪。永兴法院又是老毛病复发。
人民法院“四治理”参与基层 社会办案调处好
编稿时间: 2016年01月04日 来源: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作者:邓名苏 黄丽萍 侯仁 【字体:大 中 小】
日前笔者获悉:县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四治理”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1至10月份,县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1072件,巡回办案536件,其中调撤案件416件,判决120件,案件发改率为零,服判息率100%,无一案件上访。
以司法调研促治理
近年来,我县存在大量同类纠纷,如农村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涉煤矿企业劳工纠纷。为强化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统一性,该院人民法庭结合实际积极调研,先后完成《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调研》、《关于对有瑕疵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有关问题的调研》、《关于永兴县涉煤企业职工职业病工伤保险待遇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等重点项目。在呈报书面调研报告至相关单位的同时,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若干规定》,提出专业司法建议,用以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审判执行等工作。
以“联动”合力促治理
积极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民间调解相衔接,做好“联动”二字,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联”就是建立与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非诉讼单位长期联系制度,切实加强对接协调工作。如:开通相互间的热线电话;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等旁听庭审等。“动”就是动员多方力量,以便开展委托调解、诉前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尤其是充分利用遍布各个乡镇的人民陪审员的力量,发挥他们临时“法官”的作用。
以巡回办案促治理
在人民法庭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司法所人员、村组干部中,选取巡回办案联络员,并在21个乡镇确定36个巡回办案联络点,以点带面,构建巡回办案全程覆盖网络。坚持巡回办案“五就地”原则,即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执行兑现、就地回访。对巡回审判工作分类化、细致化,要求将审判法庭搬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及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有积极作用的案件,均到争议发生地公开开庭审理。
以普法宣传促治理
人民法庭工作坚持与法律宣传相结合,积极落实普法责任。2015年,人民法庭集中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企、送法进校园活动39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3000余份;在巡回办案时通过“小区庭审”、“集市庭审”、“假日庭审”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106次,发放宣传资料19200余份;创新将裁判文书送往村组、社区进行公开等方式推进法制宣传。通过普法宣传,法治环境有所改善,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2015-12-26 11: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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