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棚改的棚改户,9天没水了,拆迁办故意拆屋挖坏水管造成的。今天拆迁办又故意拆除以搬的房屋堵塞道路,想逼走原住户,这是强拆啊!老百姓无处喊冤,这是法制社会吗?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管管,谢谢。
没有超强的生存耐力是难拿自已心中标准的拆迁费的。坚持就是胜利,那一沓沓崭新的百元大钞已经离你越来越近了。
想都不要想,政府会有好处给你拿,那是做梦,我只想保住自己居住面积就不错了,
做为一位同乡网友,我还是心平气和地劝导你,如果隔壁左右邻舍都认同了政府的拆迁价位,你也就不必独树一职了,因为任何一项公益事业不可能达到每一个人的欲望。以前的旧房换成现在的新房肯定是要缩点水的,就如同你拿件旧衣服去换价同款式的新衣服,肯定不是等值的。只是个人观点,不喜请谅勿喷。谢谢!
知足常乐,过而及反
知足常乐,过而及反
政府拆迁补偿标准与被拆迁户心理预期价值差异巨大,故产生钉子户。不经历风雨,何来米米多……?
政府拆迁了好像不是做公益吧,修什么文化街,应该属于商业开发
浪迹漂泊你好,关键是我没打算旧衣换新衣,是政府逼我换的啊,为什么政府做商业开发要我贴钱买屋腾地方?是不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另外公益事业的范畴麻烦网上查不一下,不要随便什么项目都套用
2018-05-14 18:2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