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我开车出门,到新建路买个东西。由于新建路比较窄,响应政府号召,不乱停乱摆,就把车开进了新建路上的老新华书店的院内,出来时被门口一位摆摊的大姐拦住了,想我索取停车费,我问她有没有正规票据,她说没有,问她有没有物价的许可,也说没有。我问她你凭什么收费呢?她说这个院子被她承包了(霸道总裁不只承包鱼塘,还能承包停车场啊?),我表示很无语,所以把车又开走了。
我省2013年10月1日实施的《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写明:收费公共停车场应当在标明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停车费,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同时要求停车场要有一系列的公示和手续。 在当前我县老城区改造完毕后,是交通环境整治的攻坚期,政府也鼓励临街的单位院落免费开放,我们也本着共同维护县城良好交通秩序的心,不乱停乱放,同时也希望这些院落和单位能够共同维护这个来之不易的良好的大环境。
态度又差,发票也没有,太不规范,请及时处理
这个你都不懂 ?
那个老妇人是新华书店店长的丈母娘啊
完全占用公共地方,为私人牟利。
到鼎丰买个电脑耗材,骑个摩托就要收费,抢钱啊。
过道还挂满了各种商品,不知道新华书店的同建同治工作是怎样开展的?难道真的是“他爸是李刚,女婿是店长”
事情确实如此,请网宣办同志转贴至新华书店并追踪要求负责人作出解释,龙山本来就没什么停车场,特别是新建路,凭什么乱收费为私人所有!
2014-12-01 08:5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