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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官溪村周长云当了村支书两年建新房,小官大权祸国殃民

2018-9-14 15:16:26发布58次查看
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周长云小官大权祸国殃民
周长云2003年前做小生意,因亏本欠账生活难以运转,于是在茶陵县舲舫乡官溪村换届选举时由一般都党员直接当上村支书。当上村支书后两年内就建了新房子买了小车,连任四届村支书并套取三届茶陵县县人大代表光环,两届村支书兼村主任独权,穿的是名牌,抽的是和牌,村内外到处打牌,出门以小车代步,为人行事高调,看上去是个“功德无量”的风光书记,这是党和人民给他的幸运的信任,可是他辜负了党和人民给他的信任。
法正则国兴,人正则事平。周长云在2003年至2013年其间任官溪村采沙场总经理(通讯名录为证)。在这期间以他为首挖沙、石10年,挖毁了村民的以下农用草地及耕地:
1、村庄前村民种菜,历史固有的护村草洲。2、下潭几百亩耕地的防洪堤护堤放牧草洲。3、对河岸滛洲上户田草洲和10多亩耕地。4、小坑口护田草洲。几大洲都是村庄、田、土环境保护重要农用地,共计200多亩,都是官溪村村民的农用的,合法的财产资源。广大人民群众反映不准乱采乱挖,县政府有禁令不准乱采乱挖,他都不听,乱采乱挖10年,损毁价值几千万元,资源费分文未交到村里集体入账,简直就是天理不容。像舲舫乡岭洲村三个小组的集体沙洲资源2005、2006、2007年被采沙场采挖3年,采沙场每年上交5万元,共计15万元土地资源费归岭洲村三个组共同享受。了解全县各采沙场,凡属集体资源,都不同程度自觉缴纳了资源费。官溪村16个组4大草洲成片的农用地,每年收10万元资源费归村民集体所有不为过,这数字低于岭洲村几倍,但是官溪村采沙场却没交一分钱在村里的财务上。
《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草地时农用地,周长云以权谋私,乱采/乱挖毁掉农用地200多亩(其中耕地10多亩)是严重违法行为。2014年10月29日官溪水电站放干蓄水维修防洪堤,毁地惨景历历在目,打电话到县纪检和乡政府,没有一个政府领导前来官溪村查看现场,铁证如山的违法,惨景无法面对,无可否认,数百万元的职务侵占又怎样解决。
(1) 周长云为首采沙10年,应交采沙石资源费100万元,应交场地费每年5万元,10年共计50万元,合计周长云应交150万元归官溪村集体所有;另挖毁了10多亩良田,又如何赔偿。
(2) 2004年村大桥头至罗园组水泥硬化公路,公路两边村民都集了资,上片每户1500元一户,下片每户1800元一户,总户数118户(捐资在外)。
2005年下潭小江口建桥,村名集资款。
2006年建菜市场、医务室、村名集资款。
三项工程,政府拨款建造有余,那么村民的集资款落入谁手?另外环保局拨100万元建化粪池为什么也不清不楚。
(3) 乡政府在向县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说明,已征收好了修防洪堤的所需土地,征收多少土地,征收土地费多少?
(4) 村庄规划地基出售款,党员、组长提出要把村庄规划底册公开印发,至今不肯,什么意思?
(5) 官溪水电站与村委会签订租用430多亩农用水田(实际淹没770多亩)土地租用协议书、合同书、租用时间(只要电站存在保持有效租用),长期租用没有保证金不成事实吧?合同书、协议书为什么不公开呢?
(6) 十二年来,政府的各项拨款几百万元村名集资,社会捐资,村里土地去售,又合计几百万元,用在什么地方,党员、组长、村名要求有个清楚的账目公布,至今没有公布,为什么?
(7) 2004年县政府投资协议书规定,株发改(2005)306号立项批复(2007)300号,官溪水电站可行性报告批复,决定在舲舫乡官溪村境内兴建官溪水电站,周长云为什么同意电站大坝建在下东乡儒仕坪,有他的阴谋罪行。
① 为了有利于他为首的采沙场挖毁200多亩的农用地、草洲资源获利几千万元,所以背着村民、党员独权同意电站大坝建在下东乡儒仕坪村,是个瞎子当权也不会同意的。这是职务罪侵占之一。
② 2007年7月27日,周长云背着村民、党员、组长与官溪水电站签订的非法土地租用合同书,租用价格、耕地水田500元一亩一年,荒山荒地无偿提供,将村民的农用地无价值非法出租,但是村民要买一块用地,村里要收1-300元一平方,村民的用地又是寸土寸金的价值,未征得村民同意,独权做主,为什么要无价值非法转让毁之呢?责任罪之二。
③ 2009年8月,官溪水电站试发电调试后,强行淹没农用田,9月15日背着党员、村民拉拢组长,到县中天大酒店,酒足饭饱后,给每组长每人300元钱,一包烟,要各组组长在先你定好的非法租用土地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全村人平只有0.3亩不到的耕地)忍心将我村436.77亩良田全部淹没(实际蓄水淹没770多亩农用地),补偿价人平不到250元一年,不够周长云几包和牌香烟,每年只补了539.9亩,还有200多亩未补,6年合计100多万元为什么不补,为什么置村民饥寒不顾,有罪之三。
④ 官溪电站修防洪堤的老板吃、住在周长云家,防洪堤不按株水字(2008)18号的批复标准修,是豆腐渣工程,蓄水6年垮了6次,群众反映,质量太差,周长云开口闭口说,修好修坏不要管,反正倒了会再修,同时减掉了村内渍排放,城门洞式行,遂洞排水工程,内渍无法排去,不少房屋下沉开裂,村民吃了6年的垃圾污水,村民多年要解决,至今还未解决,严重损害了村民的身心健康,有罪之四。
⑤ 株水字(2008)18号文件批复,官溪村左岸下游76.2亩农耕地,采用抬田方案,几年来都未抬,留着给沙场,逐年采挖(已经挖掉了10多亩)。如果没有村民阻拦,早已挖成海,罪行之五。
综上所述事实理由:周长云以村支书之权谋私利,以职务侵占土地和村内外集体经济资源。以权制造官溪村水患无穷的局面淹没农用地00多亩,置官溪村民安危不顾。依照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周长云是一个合格的村支书吗?敬请上级政府领导明查,为民做主,为党为民清除垃圾祸害,官溪村民拭目以待。
声张正义的官溪村民
2014年11月上呈
希望政府部门要对这样的村官进行勘查,了解当地村民的意见,如情况属实,要严厉打击这样的腐败分子,绝不可手软。
2014-11-06 21: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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