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信访局、国土资源局领导:
我们是永州市宁远县阳光新城(宁远九方置业)小区全体业主,该小区位于宁远县机关幼儿园对面,由开发商:宁远九方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朝辉,手机号:13107162787)于2012年开始承建,于2015年10月通知交房,收房入住后出现多项重大问题点,并且集体多次找开发商解决,信访办反馈,但是开发商仍然未处理解决,现全体业主跪请宁远县信访局、国土资源局领导出面帮我们业主解决处理,现收集问题点如下:
1,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合,业主测验房产实际面积差异在5-10平方以上,损害了全体的利益,针对面积问题要求开发商重新测量,并补回全体业主的差补款;
2.合同要求在一年内需办理房产证,目前已经超过二年以上了,仍未办理房产证,应按合同赔偿所有业主的损失及违约金,并给出不动产办理时间;
3.一楼空架明确不能做仓库使用,规定局规划为小区休闲场地,2017年年底规划局有提出要求开发商整改,目前开发商仍然没有改善
4.电梯口瓷砖100%经常掉落,危害业主居住的生命安全,反馈开发商解决,仍未得到改善,见图片;
5.小区应建立大门头招牌进行管理,一楼灯光太暗,业主出行不方便,夜晚出行需要业主打手电筒才能出行,开发商无能为业主解决,业主非常无奈;
6.小区建设与购房合同写有30%的绿化,实际小区一点绿化都没有,要求开发商立刻改善解决,建设绿化带(按保安亭一样大小,建80到一米高)一共需要建五个,每个五米长,两个之间间隔2.5米左右。
7.地下车库(只有90多个车位而住户210户)属所有业??,因为小区车位严重不足无一公共免费车位
8,要求开发商每栋每楼应安防盗门系统,保证小区业主的公共财产安全,收房后有多名小区业主反馈丢失摩托车与电动单车等财产,仍然没有改善,需开发商立即解决;
9.车辆出入与人行道分离,存在人身安全问题,无法保证业主人员生命安全,要求开发商立即解决,将车辆与人员出行分开过道,保障人员出行安全;
10.物业费收费太贵,小区设施,绿化,管理等条件达不到1元/平方的标准,要求重新核定物业标准;
11.地下车库漏水,卫生非常差,业主使用车位叫苦连天,经常出现轮胎被钉子扎破等问题;
12.电梯备用电源(发电机已购)未装,小区停电后,高层业主只能走楼梯,怨声四起,民不聊生,要求开发立即安装备用发电机,明确安装时间;
13.消防通道楼梯贴砖(合同注明),多次反馈开发商解决,目前仍未改善;
14.售楼部上面的铁皮下雨天噪声太大,应拆除或解决噪音问题,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居住,非常扰民;
15.开发商不准业主开车进入小区,无免费停车位,需要开发商马上解决;
16.电梯内及负一楼电梯口应该安摄像头,多次丢失业主财产,都无法监控,开发商必须改善后并保证业主公共财产安全;
17.小区预售沙盘模型与实际严重不符,存在欺骗与欺诈全体业主的行为,请开发商按要求改善解决;
18.未收房业主要求开发商同意退房,并赔业主的利息与违约金;
19,开发商未正式通知收房与未拿了取钥匙的,物业无权收取物管费。
阳光新城小区工程质量差、消防设施未到位、绿化没有做好等不具备安全小区标准的前提下,开发商就让我们业主去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我们业主强烈反对开发商的这种做法。强烈要求开发商解决处理好上述提到的房屋存在的问题点。因开发商方面的问题按合同赔偿所有业主的损失及违约金。阳光新城小区房子存在以上的种种问题,已严重损害到业主的公共利益,更有可能危及到业主的居住安全,阳光新城全体业主跪请宁远县信访局、国土资源局领导出面为我们业主主持正义,要求开发商限时进行解决处理。
盼切回复!!
这事估计是没人管了,过去这么久了也没解决点什么!有关部门哈是刘的亲戚
宁远县信访局、国土资源局领导都不出面解决一下吗?
都是有关系的!你老百姓能把他们咋办啊?看样子什么事都要中央出面解决问题了哦!!
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我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该帖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阳光新城小区全体业主。该小区位于机关幼儿园对面,由宁远九方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朝辉,手机13107162787)承建,2012年开工,2015年10月交房。
二、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结果
1、关于“购房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合,业主测验房产实际面积差异在5-10平方以上,损害了全体的利益,针对面积问题要求开发商重新测量,并补回全体业主的差补款。”问题。
依照《房产测量规范》和《湖南省房产面积测算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县房产局测绘所于2017年4月底进行了再次测量计算,数据表明:阳光新城采用多级分摊,即(1)栋共有面积为负一层的水泵房、发电机房;一楼入户大厅、楼梯、电梯;整栋房屋外墙墙体面积的一半,水电井;屋顶梯间。(2)负一层的共有面积为负一层的楼梯、电梯、前室。(3)住宅区的共有面积为二至十六层的楼梯电梯、前室。负一层的设备用房参与了分摊,其它部分没有参与分摊。分摊面积明细表已于2018年4月在阳光新城售楼部车位销售广告牌上进行了张贴公示。
2、关于“物业费收费太贵,小区设施,绿化,管理等条件达不到1元/平方的标准,要求重新核定物业标准。”
阳光新城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此标准符合县发改委与县房产局联全行文的《关于重新公布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宁发改[2017]114号)“电梯房(八层以上)0.9元/平方米.月,上下浮动不超过25%”的标准。但阳光新城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未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永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县房产局已责成阳光新城小区开发商宁远九方置业有限公司在一周内组织准备相关资料进入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程序,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新选聘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费也应在上述标准范围内。建议小区全体业主在条件成熟时,可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并经业主大会依法依程序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关于“开发商未正式通知收房与未拿了钥匙的,物业无权收取物管费。”问题。
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月及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但建设单位向业主承诺减免的物业服务费以及尚未出售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业主将房屋出租、出借给承租人、借用人使用,且约定由承租人、借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从其约定,业主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4、关于不动产登记办理情况。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规定,不动产登记以“申请”为原则,登记机构无权强制业主或开发商进行登记。
(2)宁远九方置业有限公司(阳光新城小区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人)于2018年1月31日持合法、齐全的申请资料向我中心提出首次登记申请,我中心已于2018年2月6日为该公司办理好了两本权利人为宁远九方置业有限公司的不动产权证(栋证)。
(3)宁远九方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业主分证),但由于所提供资料不全,我中心已退回其申报资料。为了提供快捷、优质服务,我中心派出专业人员到该公司指导他们如何组织相关申请资料,并提前为其测绘好了分户图纸,待公司按要求准备好申报资料后,我们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办理。
5、关于“反映开发商改变架空层用途,将首层用作公共休息、绿化园艺的架空层封闭用作仓库使用。”问题。宁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8年4月27日已对阳光新城小区(九方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违法建设工程拆除通知书》,要求开发商自行拆除阳光新城第一层违法建设的仓库。逾期不拆除的,该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报请宁远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6、关于“反映购房合同约定有30%的绿地,实际整个小区没有一点绿地。”问题。小区绿化问题,开发商正在整改中。
7、关于“反映地下车库屋顶渗漏;电梯瓷砖脱落;消防楼梯未刷油漆或粘贴瓷砖。”问题。经县质量安全监督站现场核查,小区存在地下车库屋顶渗漏、电梯间门套大理石脱落、消防楼梯水泥地面部分脱落、5栋15楼炮楼墙面渗水等质量问题。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宁远九方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建设单位在7日内整改到位。现九方置业有限公司对以上问题正在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电梯间门套大理石脱落问题已整改完毕。
8、消防问题情况说明及办理情况。
宁远县阳光新城小区(宁远九方置业)为二类高层住宅楼,该小区消防设计文件于2015年12月11日经永州市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合格,2016年10月9日,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未被确定为抽查项目,故阳光新城小区已办理消防手续。
(1)关于“一楼明确不能做仓库使用,影响消防安全与危害所有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年底规划局有提出要求开发商整改,目前开发商仍然没有改善”一条,阳光县城小区有关设计文件中明确该小区建筑地上1层为架空层及商铺,2-16层为住宅,现场检查情况为部分1层架空层及商铺已出售给业主,主要用于办公及其他商业活动,未发现作仓库使用现象,暂未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有关问题。
(2)关于“消防通道楼梯刷漆或者贴砖,多次反馈开发商解决,目前仍未改善”一条,消防通道楼梯只要保持畅通,在装修装饰过程中只要不适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的情况下,“刷漆或者贴砖”与否对其消防安全疏散功能不会产生影响。
(3)关于“阳光新城小区消防设施未到位”一条,经现场检查,阳光新城小区消防设施均已按经消防支队备案抽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安装到位。
同时,东溪街道办事处指定政协工委主任唐芳华牵头协调,及时做好业主的思想疏导工作,并配合县房产局和县住建局及时做好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宁远县房产局
宁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宁远县公安消防大队
宁远县人民政府东溪街道办事处
2018-05-06 00: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