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以来,石江村老虎坨、梨子坨、毛才梗,乱砍乱伐集体生态林、杉木林。村支书赵各名在明知情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制止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反而隐瞒授意继续乱砍滥伐,历时三个月有余,致使毁林达两百于亩之多。后经人举报才得以制止。但毁林面积如此之大的重大案件却迟迟没有结果,是不是其中还有其他不可见人之勾当?望上级加以重视,予以严查。还民于绿水青山!
以下是乱伐现场的一角。望上级领导亲临现场。敦促案件尽快解决。
单从描述而言,如若属实,应当依法处理。但我也想说另一层意思;事发这么久,这位知情人为什么不上报政府呢或其他部门,既然能上红网,你也不能说你不知道通过网络查电话。在此,我也想问一下,你是对事还是对人呢。此后的话不是针对此贴的人,在此呼吁一下;我是青山桥出来的一名基层工作者、联村干部,随着村换届来临,各村的各种矛盾也会越来越多。村干部也是人,也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如果你真是一位正直的村民或党员,为什么不能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去直接帮助他呢,非得把自己的家乡名声去抖动一下呢,大错误自当有法办,小错误改正则好。指错是正确的,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正如一个家庭成员去处理家庭内部矛盾一样。对错与否,各有各思,仅供参考。
我是本村一名党员,看到以上发帖感到痛心,发帖之人说话有点过分,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最好不要信口开河,据我所知砍树之事与书记无关,砍树之人根本没有和书记联系过,只是在未判山之前砍树之人问过一次书记,但书记的回复是必须要有合法手续,而且当时还打了电话给林业部门,但林业部门当时回答此证不好办,此后砍树之人就再也没有和书记联系过,因村上有专业护林员难道他也不知情吗?所以发帖之人是带有色彩观点,请发帖之人最好续签真实姓名,有事最好以事实依据说话,不要平白无故去冤枉一个好人,村干部也是人,不能以一点小矛盾就去冤枉人家,更不能借用换届之机去打压人家,此贴仅供参考。
发帖人描述的情况与实际有不符之处。判山砍树一事,村支部、村委会概不知情;且砍伐面积不足20亩,山上树木稀少。
所以发帖人分明是别有用心,不应借用换届之机去打压人家。
据我所知,近6年来,石江村在支部书记为首的村支两委带领下,公路硬化百分之百到组,百分之九十五到户;新建村部一个,老年活动广场一个;兴修水利,硬化渠道六七百米;维修山塘十余口。实实在在的业绩,深得村民称颂,支部书记不愧为一位德才兼备、坦荡磊落的好党员、好公仆!
砍滥了三个月,毁林达两百于亩之多。砍滥了这么长的时间,毁林200多亩,难道你们村书记不知道吗?既然你们村干部问心无愧,那为何又怕村民上红网来投诉呢?俗话说得好,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看帖后有点心痛,作为一个石江村人,生活在那片青山绿水中几十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农村人同时也丢到了很多的传统美德。从七八十年代的光秃秃的山到现在郁郁葱葱,历时好几十年,我们应该感谢大自然馈赠。同时也为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感到忧心。发帖人能够在这发表意见,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为你赞一个,因为你的举措保护了生你养你的地方。但同样为你的行为感到不齿,因为你在攻击某一个人。
尊敬的网友:
您在红网百姓呼声中关于分水乡石江村非法大面积破坏林木的两条来贴收悉,现一致答复如下:
您发贴举报之事所在村现为分水乡旗山村,由石江、广阳、旗山三村合并。2017年01月03日,县森林公安局发现旗山村“老屋组”有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砍伐林木。经前期摸排,掌握确凿证据后,2017年1月24日县森林公安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侦查。到目前,已初步核实滥伐林木蓄积72.692立方米、材积44.555立方米,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下步,将进一步完成相关证据,依规移送法院起诉。
感谢您来贴,县森林公安局是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主要执法部门,欢迎您继续为我们举报涉林违法犯罪线索。
2017-02-02 16:4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