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化县白地村领导以村里名义向村民征收田地,以2.48万元/亩至于2.68万元/亩向村民征收,然后再以约10万元/亩卖给本村村民或外村人建别墅,村民自己在这一范围内有土地要求自己建房的,则被要求给村里交2万元的配套设施费,村里的账目说是2017年3月份要公开的,到现在也没有公开过,这合法吗?
泪眼望苍天网友
你好
你在红网百姓呼声中反映白地村村支两委自买自卖集体田地问题,现回复如下:
白地村作为2008年-2010年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13年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15年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根据当时建设的需要,白地村村支两委通过召开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大会同意,征收部分土地用于集中建别墅,当时的会议都留存了会议记录。关于白地村村级账目的问题,县纪委因信访举报介入调查,有些违纪问题,县纪委对原任村支两委进行了处理,相关的原始会议资料现已全部移交到县纪委。
特此回复!
洋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
2017-12-11 13:3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