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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交通肇事致人伤残凶手逍遥法外

2018-9-13 16:51:42发布33次查看
我们苗乡城步县是湖南省明显的“平安县”。全县人民无不关欣鼓舞,共享平安温馨的喜悦!可是全县人民您们是否知晓“平安县”的背面还存在着很不正常的事吗?也暗藏着鲜为人知“黑暗”和“丑恶”吗?
2016年6月24日下午18时30分钟左右,城步县儒林镇六居会居民张远红(1979年8月6日出生)驾驶自己的未投交强险的无牌二轮摩托车在县城新世纪歌舞厅旁的象山路路口将我(我叫阳雪菊,城步县兰容乡尖头田村村民,电话15197941378)儿阳*超撞翻在公路上,当时不省人事,在县人民医院抢救近2个小时才脱离生命危险。我儿在医院抢救之际张远红的有头有面的亲属前来探问,对我“很关心”的说;要全力抢救并治好你的儿子,以后无论什么都好商量的”。
我儿被无视交通法规于不顾的张远红的摩托撞成脾脏破裂,遍体鳞伤。整个脾脏被完全切除,终身残废,可怜我儿年纪还那么小!法医鉴定结论为八级和十级伤残。我母子俩相依为命。为救我儿子幼小的生命,我借遍了亲朋好友的钱。我儿在住院期间,我无数次找到张远红,要求他为我儿垫付治疗费用,可是直到今天他分文不出,这个情况我也多次向办案部门反应过,都如同石沉大海,查无音信。
从案发至今,已有3个多月,此案无人问津。我不知天理何在?法纪何在?难道我们母子俩由于自己是一介平民百姓,自己的生命和人体,人格就任人蹂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却在何方?
朗朗乾坤,难道我们母子俩就无处申冤了吗?武松被逼上梁山,我被逼得只有向上级领导进行鸣冤,或者赴省,自信人间总有真理在,法纪在,人情在的。我阳雪菊乞求社会各界人士为我呐喊,为我伸张正义!!!我们母子俩今生今世决不会忘记您们的大恩大德!!!
交警部门都没有立案吗?
交警部门和我们打太极,要我们私下协调好!不秉公执法。肇事者的多个亲戚在本县的重要部门任职,到处打招呼,干扰案件公正!!!
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是我们党对公职人员最起码的要求!正是由于一些巫龟王八的所作所为,败坏了社会风气,人们对政府的不满。强烈要求上级部门严肃督查,主持正义!打黑扶弱!!
2016-10-03 12: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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