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后改成非居民用水,每立方多收1元多,无工作人员通知,业主一直不知道!待知道时已多收近近10个月约100立方水。后工作人员解释,交都交了没有退!全县那么多自来水用户不可能通知到。问什么时候可改过來,说是要领导批准才行!看要多久才能办好?业主说,你们收多水费了,也不通知一声就收上去了。收多了的没退,还不确定什么时侯改过来,我可以投诉你们公司的!回答:那是你的权利!也不知全县有多少用户被这样欺骗!希望相关部门管一管,多收的要退给用户!多久能改回正常收费标准,我会继续关注!
红网网友1212:
您在红网消费维权栏目反映的相关问题,我们已经收悉。自来水公司分类水费标准如下:1、根据宁远县物价局2014年7月11日下发的文件(宁价管【2014】5号)《关于调整宁远县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进行分类水费收取,后附《各类用水分类及分类价格表》;2、根据2002年10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用户用水应当按照不同用户性质实行分类装表,不同性质用水共用一个块表,按照其中最高水价类别计收水费。
我公司调整水价工作流程为:自来水公司经营公司抄表员在入户抄表时根据客户用水的实际性质上报经营公司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专人核实后由抄表人员(催收人员)书面告知用户更改后的单价,再进行调整用水分类价格录入收费系统。因您的姓名地址及手机号码不明确,本公司无法直接当面向你解释,请您拨打我们的服务热线或直接到自来水公司一楼客服大厅反映,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核实后进行相应处理。
相关联系号码:
供水服务热线:0746-7228112
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欧主任:13874722366
自来水公司经营公司王经理:13874720818
在此,非常感谢您对自来水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我们将
积极主动抓好以上有关问题的落实,尽最大努力做好供水服务。为了方便工作,欢迎您及广大网民对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或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0746-7228112,我们将及时给您回复。
宁远县自来水公司
2018年5月3日
2018-04-08 08:2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