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在瞿继龙手中购买了3套房子,房屋在吉首市雅溪村四组,当时瞿继龙承诺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并且把国有土地证和规划许可证等建房手续给我们看,说本来是可以按开发程序走的,但是为了逃税就按个人建房程序走。我们就相信他,共计购买了3套,共计76万余元。
2015年8月,我们去看新房,发现那栋房子已经被人锁住大门,一个王永梅的女人说这个房子是她的,她对瞿继龙卖出去的房子不认可,要我们去找瞿继龙。于是我们到吉首市石家冲派出所报案,说我们交钱买了房子但是别人不让我们住,并请派出所把王永梅叫过来把情况说清楚,把瞿继龙把房子转给王永梅把证据拿出来,但是王永梅没有过来。我们又到吉首市经侦报案,他们说保靖县也有几个人买了瞿继龙的房子也在保靖县经侦报案了,如果那边立案就和我们的一起并案。
2015年10月,我们等不起了,就准备直接去我们购买的房子把门锁换了,直接入住。再是王永梅才出现,她和瞿继龙在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的一个调解书给我们看,在时我们才知道,我们的房子已经通过法院调解,除二楼全部调解给王永梅。于是我们去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情况,他们说当时调解时他们都没有说把房子已经出售了,故意隐瞒已经出售房子的这个事实,你们可以按第三人异议提出上诉。并且已经有人上诉了,在这里我们还发现了瞿继龙写的一个情况说明,打楷内容是瞿继龙为逃避第三人债务,把这个房子的股份通过法院调解全部给王永梅,等这件事情过去以后,王永梅再把股份退给瞿继龙。结果王永梅拿到调解书之后就不认可瞿继龙的股份了,现在他也没有办法把房子给我们。从这个情况说明中可以看出,瞿继龙龙和王永梅两个人联合诈骗我们的购房款。从调解书上我们看见我们购买的二层一套房子也被其他法院查封了,后来我们找到吉首市人民法院才发现,瞿继龙和王永梅因为和他人经济纠纷,被吉首市人民法院查封了。
现在我们真的走投无路了,我们本来只想买个房子,结果被瞿继龙和王永梅合伙骗了。现在瞿继龙找不到了,在他消失前,也提前和老婆在法院离婚了。去找王永梅,她拿着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不让我们入住,并且不认可我们的购房合同。去法院打官司,我们都是农村人买房子的钱都是借来的,再也没有钱交诉讼费和律师费了。去检察院,他们说你们可以去找法院提出第三人异议之诉,如果不行,再来检察院找他们。去找经侦,现在还没有证据证明房子已经给他人了,而且调解书上说调解达成后要瞿继龙把合法手续转给王永梅,这个是不是就包含你们的购房合同,还有就是这个是经济纠纷,不是刑事犯罪,没有办法立案。我们去湘西州信访局,他们给我们做了登记,但是没有结果。我们在湘西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都没办法解决我们的事情。
我们老百姓没有特别的要求,我们只要求把我们购买的房子给我们住就可以了。但是我们一点希望都看不到!坏人在外面逍遥,老实人在家哭泣!希望党和政府为我们做主,让我们有一个安身之处!
麻烦啊,这事。找它们,都是相互推诿,得下猛药啊,兄弟
这应该就是那种小产权房,请将联系方式留下,应该能有办法解决。
2015-11-30 0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