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市第十三中学罚学生跑操场引发呼吸心跳骤停96小时不负责任。
事发当天是2017年5月7日上午10点多课间操时间,全校分班级跑步,规定是围绕学校跑道跑4圈,由于148班集体跑步不够整齐,体育老师多加罚跑了4圈后才导致我孩子突然晕倒。引起呼吸心跳骤停,校方拨打120送往常德市中医院抢救,深度昏迷96小时,感谢中医院全体医护人员为我孩子尽全力抢救,恢复得还可以,24号从中医院出院,为什么校方要我垫付医院费,在通过保险来报销。我想知道孩子在学校方的保险应该是我家长所购买,理当有家长所有?难道学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学校孩子班主任打电话告诉我关于孩子休学的问题,需要去中医院治疗科室开休学证明,但是医生开了证明,因为孩子未能痊愈,建议去上一级医院进行检查、治疗,需要休学半年,学校和医院方治疗费用进行过担保,总共费用10万左右,我自己垫付了22000元,还欠医院方8万元左右,是由于学校方没有和医院方结清帐,导致休学证明无法盖章。学校马上就要中考了,如果休学就得及时把证明上交武陵区教育局基教股,不然超过5月9号不提交证明,就会影响孩子再次就学的问题!在学校课间操时间罚跑导致孩子心脏骤停,学校方为什么不愿意承担责任?我5月4号下午又自费,听取了常德中医院医生的建议来更高一级医院进行检查,带孩子来湘雅二医院进行治疗,具体好久能全部康复还不知道。
关于常德市第十三中学体罚学生超负荷跑步引起呼吸心跳骤停一贴的回复
红网:
接到贵网转来的网友发布的《常德市第十三中学体罚学生超负荷跑步引起呼吸心跳骤停》一贴,学校高度重视。实际上,在此事发生、救治及后续处理上,学校态度一直鲜明,坚持生命至上,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救治。现就此贴中的问题一一回复如下:
1、2017年4月7日上午,学校按照日常教学计划,组织全体初三学生进行正常的大课间跑操,当事学生在跑到终点后,突感不适,呼吸骤停,当值体育老师和班主任发现后,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展开急救,直至救护车赶到,为学生的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
2、在学生送至常德市第一中医院抢救后,学校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校长也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探望,并积极配合院方和家长做好相关工作;
3、学生在医院抢救期间,家长提出因家庭经济困难,需学校提供相关帮助时,校方积极为学生的治疗向医院方提供费用担保;
4、学生治疗期间,共花费各项医疗费用共计93660元,家长个人支付了22000元,校方支付71660元;
5、此事从最开始发生,到后面的救治,学生家长对学校的积极处理表示高度认可,并赠送锦旗一面;
6、关于休学,负责此项工作的学校教务处在学生出院后并未收到过学生方的休学申请,直至校方通知家长前来办理;同时学校根据医生建议及家长的要求,已在5月底为学生办理了休学手续;
7、关于学生保险的理赔,由于家长至今仍未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学校还未开展理赔工作;
8、后续相关工作,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感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监督电话:0736-7286443
专此回复
常德市第十三中学
2017年7月14日
2017-07-12 23:5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