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教育局党委在教育局局长杨志强(又是前任计生局局长)的操作下逼我辞职扣我工资,我不肯辞职,主动向洪江市纪委书记曾勤坦白,却被他们开除公职,并被他操作计生委罚我5万重款让我倾家荡产。
洪江市教育局党委不顾规章越权复审将我开除公职和罚重款铁证如山,而且他们故意指错申诉途径,屡屡不肯更改,长达两年时间不让我复核,是对我的严重迫害。
2016年7月二孩政策落地后洪江市教育局被迫下文准我向人社局复核,由此我正式进入了30天复核程序,而此时旧的计生法已经被废止,普遍二孩已经落地,而洪江市教育局却想方设法勾结人社局要按照旧的计生政策对我继续搞开除,违背计生法的宗旨目的。
教育局违背程序搞迫害,拖到现在才准我复核是他们自己造成的,人事局理应按照申诉规定撤销其决定。洪江市教育局在我复核期间3个月内不能向洪江市人社局作出答复,人社局理应撤销其决定,而不是公然违背申诉规定长达6个月后作出维持决定!
杨志强担任计生局局长期间对国税局熊某某违法生三胎仅仅罚款8千,不做任何处分!此事在洪江市计生局备案可查。他收取贿赂对人不对事,处理极其不公正!
总之,洪江市教育局在开除前逼我辞职扣我工违背程序,教育局在开除处理过程私自复审越权有文书作证,是典型的行政违法;教育局不准我复核剥夺我申诉权近两年违规。 2016年7月我在30天复核期间,那么此前教育局、人事局、编委、财政局在2014年至2016年,取消我的人事关系,取消我这两年的编制停扣我的工资都是违法行为!
我遭到洪江市教育局迫害迟迟得不到复核,那么,在我人事复核结果未出之前,取消我的编制,必须要有编委会决议,要有编委主任的签字,否则严重违背编制管理条例。洪江市教育局党委什么都没有,在我复核之前就私自倒卖我的编制捞取钱财,请国家机关追究教育局党委应负的责任,还我工作,还我人事,还我编制,还我公道!
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以外,一般的法律都是从旧原则,就是你什么时候发生就适用什么时候的法律。你生的请你在发话前搞清楚:法律只规定的两方面处罚,而不是多方面的处罚,没有讲可以逼迫辞职,没有讲可以扣工资,没有讲可以故意不让复核推迟两年复核的,法律没有讲教育局可以越权复审,没有讲不经过编委决议,不经编委主任签字就可以私自撤销编制。请问其他单位有这样的吗?
我的处决程序已经延长到了2016年7月之后,请你发话前先看看申诉规定是怎么写的,请你听听国家计生委杨文庄从旧兼从轻解释。其他单位都可以推翻了,请问其他单位有在2016年7分还在复核的吗?下一次即使取消死刑,也要强行把你拉出去枪毙!
2017-12-06 14:5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