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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金山苑小区物业单方面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

2018-9-11 16:46:18发布89次查看
金山苑小区(地处金银山社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未经任何合法流程的前提下,擅自单方面从2016年6月开始提高物业管理费0.2元/平方,既没有公布物业成本核算,也没有物价部门的符合涨价依据的有关文件,更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征集业主意见。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由业主大会来作出决定。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大会对上述问题作出决定时,需要征得双重赞成票,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否则就不能通过。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大会可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而如果业主和物业公司就物业费调整协商不成,业主大会可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也可自行管理物业。
小区现暂时没有成立业委会,应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现物业公司单方面说涨价就涨价,说涨多少就涨多少,有些业主虽然心不甘情不愿,有想过反抗,又不知道应该向哪里反映,业主们怕因为这点钱给家里添麻烦,所以很多业主最终还是会妥协,不得不按物业公司的标准上缴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这样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合规,违反了《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请相关部门重视并为消费者做主,查清事实,停止涨价并退还业主多交的物业费,谨代表全体业主表示万分感谢!
应该公布收费标准
政府部门应当重视,维护消费者权益,如果物业公司可以霸王条款单方面提高物业费,那还要物业管理条例做什么,益阳这么多小区是不是都会肆意妄为
2016-12-14 10: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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