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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慈利县拆迁事宜的几点质疑

2018-9-11 12:20:16发布92次查看
我是慈利县一名普通教师的妻子,是农村户口,也没有任何工作,爱人长期在慈利二中工作,房屋在慈利县零阳镇金台村,家里80岁老母亲长期和我一起居住在金台村。金台村属于本次城镇规划拆迁范围,昨天管理拆迁的经投公司刘际锋给我讲解慈利安置政策,说我们一家按照慈利政策拆迁不享有拆迁安置宅基地甚至安置房。
敢问慈利领导几个问题:
1,拆迁应不应该把相关的安置政策公布?刘际锋宣讲慈利拆迁政策时,我要求看慈利县相关安置文件,他说没带,这就是一个笑话,《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和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发布。为何慈利的相关方案犹抱琵琶半遮面,是不是“丑媳妇怕见公婆”?至今慈利蒋家坪的拆迁公告网上难觅踪迹。
2,我问为何慈利的拆迁政策与《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矛盾。慈利县拆迁工作人员说下级政策与上级政策有冲突时按基层政策执行,又威胁我说“和组织作对没有好结果”。
  3,慈利县2015年公职人员拆迁户安排了宅基地,为何到了2016年就不行了?同一次同一地拆迁为何政策不一样,国家法律的公正公平体现在哪里?慈利县领导莫不是把国法视同儿戏,或者自以为就是山大王,我的地盘我做主,能够把小老百姓生杀予夺?这样的做法、这样的领导该休矣!
4,试问各位领导没有祖业吗?难道老百姓就不应该享有?为何普通工作人员房子到了他们嘴中搞得好像不是我的,我的房子是继承来的不是偷来抢来的。说句拆迁就没有合理安置补偿就要我滚蛋。难道读书考学就有罪,就要被剥夺权利?
戴银山、刘俐夫妇:
您们于2016年1月25日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中反映的“对慈利县拆迁事宜的几点质疑”已收悉。慈利县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对此非常重视,对您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和建议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您们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情况:
1、关于您们反映的“管理拆迁的经投公司刘际锋”身份问题。刘际锋同志是慈利县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现系拆迁安置组组长,他的职责是宣讲慈利县新城区拆迁安置政策,具体组织实施拆迁群众的安置。2016年1月24日,在金台居委会办公室,他对您们夫妇进行拆迁安置政策解读是他的职责,同时他本人对拆迁安置政策解读时存在的语言不周之处,在此向您们夫妇表示歉意,本单位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将会对刘际锋本人提出批评。
2、关于拆迁应不应该把相关安置政策公布的问题。慈利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8月11日出台了《慈利县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慈政发【2013】15号),这说明和您们所讲的是不相符的。您们提出要看县15号文件,当时我们的工作人员的确没带,但他答应第二天给您们送来。第二天(25日)下午,刘际锋同志带着文件在金台居委会干部卓会化的引导下,来到您们家,但您们家当时没有人。这说明,我们的工作人员工作是做到位了的。
3、关于慈利县的拆迁政策与上级政策是否矛盾的问题。慈利县人民政府(慈政发【2013】15号)文件是在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2013年3月27日)的基础上出台的,不存在相矛盾之处。您们说我们的工作人员存在威胁您们,经调查,我们没有取得威胁您们的证据、证言,您们若能提供证据、证言,我们将严厉处理我们的工作人员。
4、关于您们要求安排宅基地的问题。新城区建设拆迁安置工作是一件头等大事,新城区管委会于2015年8月才组建成立,原新区建设指挥部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在借鉴原有经验的同时,我们出台了许多建设管理制度,任何单位、个人不能表态拆迁户应该做何种安置,安置拆迁户需要多家单位开会依法依规集体决策。您们作为新城区建设拆迁户,一定能得到妥善的安置,这一点敬请您们放心。
二、信访回复建议:
1、希望您们抽时间回家多了解慈利新城区的发展和征拆安置政策,支持我们的工作。
2、希望您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3、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慈利县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27日
2016-01-25 10: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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