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网友看看这组照片右一是新化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邓文斌在用污秽的言语谩骂来访者,随后打了左一谭先生一记耳光。
投诉湖南省新化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邓文斌面对来访者耳光迎接
2016年9月27日天色阴沉,上午9点半钟维权代表到达新化县工商局,因为这里围墙挡住没有正门,只好从侧门斜道进去到达四楼陈副局长办公室,投诉工商局扶贫队长陈皓烨和公务员邹育微俩夫妇以“亿佳云购”骗取湖南省各地客商,涉案金额500多万元。陈副局长连忙与纪委廖书记联系,因为廖书记在外面开会,我们等了1个小时左右他回来了,在纪委办公室廖书记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回答我们的投诉,并指使我们去找主管的张局长,正好张局长经过门口,我朋友跑出去叫了他几声,可是他大摇大摆走了,没有理睬我们,正在这个时候来了十多个不明身份的陌生人,在没有亮明身份的情况下以涉嫌传销强行带我们去调查,我们以当事人陈皓烨没有到场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在以邓文斌为首的一班人开始对投诉者谩骂,口出狂言,你们在我的地盘我弄死你们,妈的逼污秽的话语,并扬言要打人,在他们的推搡下邓分局长开始对来访者谭先生一记耳光,廖书记在场没有扯架,一直没有制止,这样的纪委书记是严重不作为,对得起纪委书记这个光荣的职称吗?在纪委廖书记眼皮底下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他好像在支持这些言行,请问新化县工商局的各位领导:这个分局的局长应该不是临时工的所为吧?在“两学一做”期间顶风作案,这个工商局的领导是否能够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局势难以控制之时朋友请来了陈副局长制止了事件升级,双方坐在会议室协商解决的办法。 (未果)
难怪新化县工商局扶贫队长陈皓烨与公务员邹育微能够在光天化日之下行骗,工商局的各位领导难咎其责,去年在新化县体育馆一场声势浩大的科迈公司开业活动在这里举行,国家工商总局领导、省市县政府有关领导参加了这次活动,今年五月被衡阳市公安局定为传销,将这一伙人刑拘,最后用几百万元取保候审,其中有新化县工商局公务员邹育微,扶贫队长陈皓烨侥幸漏网,为什么不对本单位传销头目传换,他们是同流合污还是助纣为虐?纪委廖书记口里说:接到你们的投诉一定会严肃处理,说的那么好听但是没有对陈皓烨等人采取实际处理行动。新化县工商局各位领导的照片贴着宣传栏里面个个人模人样,领带制服,正襟危坐,而在来访者面前有的领导嘴脸丑恶,盛气凌人,严重不作为,威风扫地。
有人说:新化出蛮拌。今天百闻不如一见,新化的百姓蛮,新化县工商局的领导更蛮,对待来访者野蛮接待,不知这是政府机构还是黑社会人员聚居地?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请问:如此公务员怎么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呢?新化县工商局“三严三实”,勇于担当,崇尚法律全部都是鬼话连篇,忽悠百姓。下午我们到了新化县政府纪委信访室反应了新化县工商局有关领导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公平交易分局邓文斌的打人行为,新化县工商局领导的所作所为对新化招商引资造成极大的损害,对新化县的声誉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替娄底市委市政府和新化县委县政府严重抹黑。有人质疑:新化县工商局高层领导的执政水平是否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保持一致?他们是否能够驾驭和承担新化县工商管理的重任?当天下午电话联系了湖南省工商局李局长,他说,虽然新化县工商局不是由省工商局垂直管理,你们整理材料送来,但一定会联系有关部门调查的。新化县政府有关领导不知你们的公务员素质是否能够提高?你们知道工商局这些两面三刀领导的所作所为是如何在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的?敬请娄底市委市政府新化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引起高度重视调查处理,不胜感激。
举报人:“亿佳云购”湖南省各地受害者
代表:谭立为13507401786
张子民13874901587
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禁止行为】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免责条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
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处分和免予处分的条件】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公务员处分种类】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 【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程序】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第五十八条 【处分的法律后果和期间】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
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维权时听说这个工商局有二十多人长期不上班,利用职务身份长期在外做违法生意。局领导都见钱眼开,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自流。看来局领导跟这些人是一伙的。
2016-09-29 20:5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