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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国土资源管理局涉嫌一地二卖

2018-9-11 9:47:30发布34次查看
2011年9月8日,张家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通过出让方式,将位于武陵源区索溪峪镇文风村13334.40平方米(20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了张家界华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公司),华源公司对该建设用地取得了由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颁发张国用(2011)第1365号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至今仍然是该建设用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因政府的城市规划原因,导致华源公司多次申请立项、建设均未获准,损失巨大。
市国土局为了将华源公司上述建设用地同周边地块一并出让给第三人张家界某演艺公司,同时规避应当对华源公司的拆迁补偿,而违法采取收回闲置国有建设用地的方法,企图强行收回华源公司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国土局于2016年12月向华源公司下达的《收回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决定书》被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确认违法,并依法判决予以撤销。2017年10月25日,市国土局再次向华源公司下达张国土资收闲字[2017]1号《收回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决定书》,决定依法无偿收回华源公司的(2011)第1365号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随即,张家界市国土局违反法定程序,未经将华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注销的程序,并剥夺华源公司提起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华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合法存在没有注销的情况下,强行违法于2017年10月25日将包括华源公司的土地用地使用权在内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公告挂牌出让,并于2017年 12月4日挂牌成交确认给第三人张家界某演艺公司。其行为严重违法,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
第一、市国土局未经注销程序,挂牌出让的是华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程序严重违法。根据我国《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注销华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在华源公司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自行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且没有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市国土局才能直接公告注销原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在华源公司的(2011)第1365号土地使用权证没有被依法注销,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归属于华源公司,即华源公司对该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被剔除的情况下,不属于市国土局可挂牌出让的国有土地。因此,市国土局的挂牌出让、成交行政行为程序严重违法。
第二、直接剥夺华源公司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程序严重违法。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八条 规定,只有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门才可以采取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的措施。但市国土局却在《收回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决定书》中违法凭空给自己授权“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执行。”并超越对土地使用权的注销、剔除程序,将华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挂牌出让,该行为违反《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直接剥夺华源公司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严重违法,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市国土局的严重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了华源公司的合法财产权,造成了华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市国土局依法应予以赔偿。
据悉:2017年12月5日,关于本案张家界华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已向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之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保障不牢,谈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们真诚希望张家界市国土局悬崖勒马,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特别是本着为企业排忧解难、发展地方经济、旅游、文化的诚意,妥善解决问题。只有充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招商引资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否则的话,谁愿意到张家界市来投资呢?
一地二卖?就像是一女二嫁,明显不合法么
相关部门要给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现就近日网站出现“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竟涉嫌违法挂牌拍卖企业合法拥有的土地”的网帖,回复如下:
2011年9月6日,张家界华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位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峪街道办事处文风路居委会13334.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2011年9月8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终止日期为2033年12月30日。
华源公司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后一直未进行任何开发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总要给大家交代清楚,才能再卖,拍卖土地不能糊涂
本着为企业排忧解难、发展地方经济、旅游、文化的诚意,妥善解决问题,这是必须的的担当
希望就一地二卖给出说法
还有这事?国土局太没谱了吧!
又看了遍,还是要给个说法啊!
针对近日网站出现“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竟涉嫌违法挂牌拍卖企业合法拥有的土地”的网帖,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为“张家界市国土局”)“义愤填膺”、“慷慨激昂”地进行了“神回复”。(见红网百姓呼声:张家界国土资源管理局拍卖土地出新招、张家界国土资源管理局涉嫌一地二卖)
然而,稍有法理的人都会对其苍白的辩解不屑于顾。最为不能容忍的是,张家界市国土局竟然对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为“张家界市中院”)的(2017)湘08行初2号行政判决书断章取义和避重就轻。本案中,张家界市国土局收回张家界华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张家界华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的违法之处何其多!让我们一一娓娓道来吧!
谁是谁非,难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政府(或政府部门)裁决纠纷,则明显是张家界华源公司处于弱势地位。政府(或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裁决的结果,肯定是你懂的!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由法院来裁决,就成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虽然法院作为官方机构,难免也可能“官官相护”。但,比起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内部”裁决,张家界华源公司显然要稍微放心一点。
让张家界华源公司喜出望外的是,张家界市国土局向张家界华源公司下达的收回张家界华源公司合法拥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被张家界市中院行政判决依法撤销了,这让张家界华源公司的全体员工惊喜不已,十分感激张家界市中院法官的刚正不阿和主持公道。
其实,张家界华源公司胜诉是必然的,无可争议的,是法律赋予张家界华源公司的“法律期权”。 张家界市中院撤销张家界市国土局下达《收回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的裁决是完全正确的。
张家界市国土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
《土地管理法》这么多不合法的程序是怎么进行下去的,求教!
这件案子如果处理不妥善,来张家界市投资的企业估计都会害怕呢
华源公司和某演艺公司在同一地块的投资上的巨大损失谁来承担
管理部门必须树立法律是保护公司利益的意识。
管理部门的执法应该让被管理对象心服口服
希望正视问题,给个说法
企业等着回应,请不要让老百姓寒心
希望别让人们寒心
严格按着法律来,就不会出这么多事情了
2017-12-07 0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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