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土地确权发证的工作正在各地紧张地进行,对于确权过程中的几个问题不太明白,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确认:
1、我母亲已经去世12年了,户口本上早已经注销了其户口信息,但经办人员却要求我们提供我母亲的户口本复印件,他们的解释是其去世后田地未作调整。我两个小孩已经分别16、18岁,在他们出生后再没有重新调整分配土地(没有重新调整分配土地是村组干部不作为),所以按照他们的说法是我俩小孩是没有土地的!问题:死人也要发证?
2、我哥哥在部队工作20几年现已经转业地方政府,按照经办人员的意思,难道也要给他发证?
希望能得到你们的解答,将不胜感激之至!
我也想问同类问题,炎陵村组自治管理情况确实堪忧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本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支持。关于您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本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支持。关于您第一个问题第一点,“母亲已经去世12年了,还需提供户口簿信息”,按相关文件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需收集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您母亲是二轮延包成员,应有二轮承包耕地,所以家庭成员应该登记,但要注明已去世,就不需要收集她的户口簿信息。第二点:小孩可以作为家庭成员进行登记。
第二个问题:你哥哥参军已转业成非农户口,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参与了耕地的二轮延包,如果参与了二轮延包,村组未抽走其耕地,则其是可以作为家庭成员进行登记;其次证书不是给发个人,而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颁发。
2016-06-19 15:09:34
